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4月24日-4月27日(详见公告)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18日
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5月20日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路桥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1.本次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104名,详见《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附件1)。
2.岗位数与报名数须达到1:3的比例,达到的予以开考,达不到的则相应核减岗位数(其中招聘岗位数为1个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报名人员,可在4月27日下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退回报名费。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4.其他说明:
(1)已被路桥区事业单位正式签约聘用的人员(事业编制,含路桥区教育局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时已签约人员)不能报考。
(2)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路桥区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编制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现役军人、路桥区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截止2023年4月24日)的在编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国家公务员局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信息发布
招聘通告在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uqiao.gov.cn)和“路桥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路桥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为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指定发布平台(网址:
http://www.luqiao.gov.cn/col/col1229339272/index.html),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摄录头像。路桥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考试将同时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1)4月24日:语文学科;
(2)4月25日:数学、科学学科;
(3)4月26日:社会、英语、信息技术学科;
(4)4月27日:其他学科。
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教师进修学校(南官小学北侧,导航到台州聚方玖五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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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费:50元/门,共100元。
4.报名材料:
(1)《路桥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提供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需提供网页截图打印稿)、大学期间学科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或电子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其他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合格证书+相应等级普通话证书);
(5)除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区外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编制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按放宽条件报考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或材料,其中师范类毕业生放宽学位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区内非编教师放宽年龄须提供《非编教师工作证明》(附件3)及相应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和工资清单。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以上材料除“材料(1)”收取原件外,其他材料现场审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5.咨询电话:路桥区教育局人事科0576-89210976,中职教师岗位的专业对口要求请咨询路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蔡老师0576- 89223158。
(二)领取准考证
2023年5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凭本人身份证到区教师进修学校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和形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5月20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路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请考生自行把握。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岗位数有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岗位数为准,下同)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科目中任何一个科目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6月上旬在指定平台发布的面试通知。
2.面试内容:①备课;②试讲;③答辩;④技能测试(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
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有技能测试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最后一名如遇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相同,则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仍无法确定,则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予聘用。体检合格者参加公开择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自主择岗,具体岗位在面试之前公布在指定发布平台,未按时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考察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未按时参加择岗、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指定发布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要求在2023年6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到路桥区教育局或路桥区人才交流中心,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历、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与招聘范围、条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教师资格证作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延期转正。延期后考核仍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附件:
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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