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14日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发〔2019〕217号)、《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委发〔2019〕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三明市教育局拟面向各县(市、区)及以下中小学校公开选聘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三明第一中学3名(具体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三明市各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符合条件但自愿从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调入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7.除在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要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体选聘条件见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与选聘单位人员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
7.组织人事部门认为不宜选聘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配情形。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未取得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选聘资格。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入编和签订聘用手续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本次选聘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教育局网站(http://smjy.sm.gov.cn)和三明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sm.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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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地点: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418室);
3.联系人:饶老师,联系电话:0598-8239729;
4.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5.有关要求:请在报名期限内正常上班时间带以下材料至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
(1)《2023年三明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本人亲笔签名);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龄与组织认定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年龄为准);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其他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本次选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岗位选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选聘。
(四)考试
本次选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即进入考试。当同一选聘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20人时,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按岗位选聘计划人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报名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数与实际符合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人选。考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文件规定执行。
面试采用主题陈述和回答问题两部分,主要考察拟选聘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考试时间、地点等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2.选聘岗位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如同一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1:1的,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一场面试,加试考生名次按加试后的面试成绩排序;报考者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选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计算。当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员中出现总成绩有2个及以上相同的,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另外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成绩排列。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三明市教育局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协审、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
3.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上合格线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在三明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职位空缺的,经三明市教育局研究后决定是否在该职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三明市教育局网站是发布公开选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0598-8222954。
六、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整个选聘过程进行监督。电话:0598-8231209。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docx
1.2023年三明市教育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3年三明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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