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网络邮箱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8点起至3月20日17:00止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17:30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4日8:30-9:30
面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8:00-2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37号)等有关规定,2023年普洱市澜沧县教体系统面向全国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教师1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严控编制、计划进人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需求
(一)招聘对象
1.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普通计划招生的毕业生;
2.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免笔试,计算综合成绩时笔试成绩以本学科岗位参与笔试考生的最高分计算);
3.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4.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教育部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6、7)执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岗位要求相应学段及以上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全科成绩合格单,但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成绩合格单原件;
5.普通话等级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6.户籍不限;
7.承诺在澜沧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含试用期);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3年3月1日及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3年3月1日及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详见附件1:2023年澜沧县教体系统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邮箱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仅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需求的视为无效报名。具体如下:
1.网络邮箱报名
(1)报考人员将相关信息及简历发送到所报岗位学校邮箱进行报名。
澜沧县第一中学邮箱:1295535578@qq.com
(联系方式:周老师13769962645)
澜沧县第三民族中学邮箱:3582945542@qq.com
(联系方式:李老师18887968998)
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邮箱:136450045@qq.com
(联系方式:欧老师18812328666)
(2)网络邮箱报名时间:自2023年3月15日8点起至2023年3月20日17: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网络邮箱报名资料:
《2023年澜沧县教体系统紧缺急需人才教师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个人自荐材料;
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有毕业院校公章);
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由学校开具毕业证明代替,模板详见附件3);
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3年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代替,待正式聘用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普通话等级证;
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需经相关部门认证);
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研究生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和录取批次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
澜沧县2023年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未就业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4)
各类荣誉表彰(获奖证书),若无相关获奖证书可不提供;
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档及打包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姓名”(如:202301+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张三),报名材料中,个人签名处一律用黑色钢笔手写签名,需要学校和单位加盖公章的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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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报名
(1)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17:30
(2)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体育场(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3)现场报名资料
《2023年澜沧县教体系统紧缺急需人才教师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个人自荐材料;
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有毕业院校公章);
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由学校开具毕业证明代替,模板详见附件3);
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3年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代替,待正式聘用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普通话等级证;
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需经相关部门认证);
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研究生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和录取批次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
各类荣誉表彰(获奖证书),若无相关获奖证书可不提供。
澜沧县2023年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未就业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4)
各类荣誉表彰(获奖证书),若无相关获奖证书可不提供;
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
以上材料需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说课,以下简称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计算综合成绩时笔试成绩以本学科岗位参与笔试考生的最高分计算),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具体如下:
(一)笔试
1.进行笔试的岗位按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5比例开考,未达到1:5比例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取消本岗位的开考或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范围:高中学段学科知识点。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2023年3月24日8:30-9: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地点:澜沧县第一中学南校区(县第一人民医院对面)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有关事宜及笔试成绩在澜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lancang.gov.cn/)公布。
5.面试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1:3比例的岗位,经征求用人单位同意并报请县紧缺急需人才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按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
6.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所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现场复审(时间:2023年3月25日,地点:澜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资格复审中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的,请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24小时内用本人手机编辑短消息回复工作人员,并填写《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承诺书》(模板见附件5),个人签字按手印后拍照或扫描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
(二)面试
人社部门是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的主管部门,整个面试工作在人社部门指导下进行,委托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人社部门审定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监督部门加强监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纪律,共同做好面试工作。
1.面试公告
本次面试的官方网站为澜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lancang.gov.cn/),整个面试过程各个环节的有关公告,都以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2.面试对象
经笔试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面试方式
说课。
4.面试时间
(1)面试安排总体时间
2023年3月26日8:00-20:00全天,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考生到候考室时间
参加当天面试的全部考生持身份证等相关要求资料按面试组织实施单位通知时间准时进入候考室。
(3)每个考场指导时间(具体以面试考场时间为准)
①备课时间:不安排考生备课时间。
②授课时间: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25分钟。(其中:说课讲授20分钟、知识问答5分钟)。
5.面试地点
面试考点设在澜沧县第一中学南校区(县第一人民医院对面)。
6.面试设置
(1)设置事项
面试考点设考点办公室、考生候考室、面试考场等场所。
面试考点设3个面试考场,每个考场设主考官席、考官席、监督席、计时计分席、考生席等需设席位。
面试考点设理综教师组考官组1个、数学教师考官组1个、英语教师考官组1个共3个考官组,各组任务如下:
理综教师组考官完成物理教师2人、化学教师2人、生物教师1人共5人招聘岗位面试工作。
数学教师组考官完成数学教师4人招聘岗位面试工作。
英语教师组考官完成英语教师2人招聘岗位面试工作。
每个面试考场设1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其中:主考官1人、其他考官6人),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为面试考官小组组长,安排监督人员1-2人、计时计分人员1-2人、引导人员1-2人。
面试考官从具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证资格证的考官中抽取,安排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严格保密;抽调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考官人数实行差额抽签,面试考官抽签确定面试考场。
面试监督人员从人大、政协等部门抽调。
(2)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安排在试卷保管组、考官抽签、考生抽签等岗位。
(3)面试考生。根据分组确定每场人数。
7.面试内容
面试题目采用由面试组织实施单位提供、考生自选自备、按规定进行测试等方式进行。属于由面试组织实施单位提供的,面试试卷的组织命制工作在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监督部门监督下,按照保密部门规定和优质原则,根据岗位工作特点等面试需求,采取异地命题、异地购买、封闭入闱命题等方式,选择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出题经验的人员或专门机构承担,提供面试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由考生根据所报岗位选取以下其中一篇作为说课内容,授课稿由考生自行准备。
(1)数学岗位:高中人教版教材
A.【必修一】2.2.2基本不等式的应用
B.【必修一】3.1.1函数的概念
C.【必修一】5.2.1三角函数的概念
(2)物理岗位:高中人教版教材
A.【必修一】第一章第4节 速度变化快慢的描述——加速度
B.【必修一】第二章第2节 匀变速直线运动的速度与时间的关系
C.【必修一】第三章第2节 摩擦力
(3)化学岗位:高中人教版教材
A.【必修一】第一章第三节氧化还原反应
B.【必修一】第二章第三节物质的量
C.【必修一】第四章第三节化学键
(4)生物岗位:高中人教版教材
A.【必修1】5.3细胞呼吸的原理
B.【必修1】5.4.2光合作用的原理
C.【必修1】6.1细胞的增殖
(5)英语岗位:高中人教版教材
A.【必修一】Unit 3 Sports and Fitness (Reading and Thinking— Living Legends)
B.【必修一】Unit 4 Natural Disasters (Grammar—Restrictive relative clause(1)(that, which,who,whom,whose)
C.【必修二】Unit 2 Wildlife Protection (Reading and Thinking— A Day in the Clouds)
面试的重点是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管理能力、职业道德修养等方面,面试主要围绕教材分析、学习方法、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及依据、教学艺术及特色、专业素养、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评。
考生自备的授课稿,除考生本人使用外,考生必须按考场考官人数预先复印准备,携带到考场经工作人员查验无标记后分发给面试考官每人1份。
考生进场面试时,授课稿、备课稿、草稿纸可带入考场,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出考场,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处理。
8.面试流程
(1)面试准备
①考场工作人员。抽调参加当天面试的面试考官、引导人员等相关人员按面试组织单位通知时间准时到达考点办公室,按规定进入面试考场,做好面试准备工作。主考官召集本考场全部人员及时就位,安排面试相关事宜。
②其他工作人员。抽调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点办公室、考生候考室、题本保管押运、医务、安保等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就位到岗。
③面试考生。参加面试的考生按面试组织单位规定时间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等要求材料,通过安全检查准时进入到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原件等相关信息,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候考室内采用人工抽签或电脑抽签等方式,组织考生按照随机原则抽取面试顺序号等项目,将抽取的面试胸牌号等内容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并签名。考生抽签结束后,在候考室等候面试。
面试时间到,接到通知后,按照抽签顺序,考生佩戴面试胸牌号由引导人员引领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考生如携带面试工具等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必须符合面试安全和公共安全等要求,如果违反,责任自负。
面试结束后,考生由引导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2)考场面试
每个考场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5分钟,操作方法如下:
①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②主考官与考生核对准确面试内容,告知考生说课使用的材料等工具摆放位置。
③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第一阶段是说课讲授阶段(时间20分钟)。考生进行说课讲授,说课讲授进行中,考官不得打断考生说课讲授,如时间未到,考官不得提前中断考生说课讲授,如果说课讲授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进入知识问答阶段。
第二阶段是知识问答阶段(时间5分钟)。考生进行知识问答,面试前不得提前准备知识问答题目和提问问题,说课讲授结束后,考官可根据考生说课讲授情况现场提问考生,限考生说课讲授学科、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提问优先顺序为考生讲授学科考官、讲授学科考官组考官、主考官、其他考官;如需提问,本组全部考生均须提问,如不需提问,本组全部考生均不得提问。
注意事项:说课面试考场内教学工具只提供粉笔等黑板书写用笔,考生不得自带教具,如需画图等操作,不得借助教具,考生不得在考场内做物理、化学等实验。
(3)考场事项
本场面试开始前,如果考生对面试程序还有不理解的,可以提问,本场面试开始后,不得再提问。
本场面试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
面试提前结束界定为:考生主动提出面试提前结束。
面试提前结束,主考官可安排下一场面试提前开始。
(4)考官打分。从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生的面试表现,并做好记录,以便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科学、迅速准确地给每位考生打分,考官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
(5)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权重除以除数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等信息,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6)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分项计算合计后再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面试成绩在本考场所有面试结束后现场张贴公布。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澜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lancang.gov.cn/)进行公告。
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最后一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该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考程序人数与招考人数比例大于1:1的,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情形,“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情形: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若不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情形,依次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排名先后人员:一是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二是采取综合成绩延伸保留小数位数的方式确定成绩排名先后;三是采取对该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中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加试一场的方式进行,并以加试综合成绩确定排名先后,加试后仅采用“排名先后”这项信息,其余各项信息仍以首次面试信息为准。加试可继续使用原题目加试,也可重新使用题目加试。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后续招考程序。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面试工作结束后,如需递补人员,开展招聘的相同批次人员必须执行相同的递补方式。
9.有关事项
(1)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等面试场所,必须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等各类物品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面试场所,面试场所内不得吸烟,不得吵闹喧哗,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理。
候考室外无关人员不得联系候考室,非候考室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内信息不得泄露到候考室外。
(2)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考官将按规定酌情扣分。
(3)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界定为:当天上午或者下午,如已有面试考生被引导出候考室,此时仍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4)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之间以及与考生之间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回避关系的,考场内构成回避关系的非考生人员必须回避。
(5)严格保密制度,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不得泄露面试内容、评分标准、个人信息等有关内容,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试题和草稿纸等资料。
(6)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必须讲普通话。
(7)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8)考生参加面试穿着打扮得体大方,整洁干净不邋遢即可,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应尽量减轻经济负担。
10.疫情防控
(1)疫情防控按照国家最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在考场面试期间必须摘下口罩,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严格防护和防止疾病传播。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如考生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四)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等额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主管部门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2.考察
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交报考单位收齐后,统一交澜沧县教育体育局复核考察。考生学籍档案按档案管理规定机要寄澜沧县教育体育局。
用人单位与教体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3.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医院为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报考者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操作手册》中要求当场复检的项目,必须在当日完成复检,当场复检在初检医院完成。除当场复检项目外的复检,应更换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资格复查、考察、体检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建立拟聘人员入职查询机制,招聘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尤其是对中小学、幼儿园新招聘的教职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在澜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lancang.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招聘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或因考生放弃聘用的,则该岗位不再递补。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五、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所有教师,为普洱市澜沧县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享受澜沧县在职在编教师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7221369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 0879—7233090
(二)查询网站
澜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lancang.gov.cn/)。
(三)重要提示
1.请各位考生主动及时关注“澜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考生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疫情防控。
(1)疫情防控按照国家最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在考场面试期间必须摘下口罩,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严格防护和防止疾病传播。
6.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考生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8.本次招聘工作全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
七、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涉及履职回避情形的,按规定进行回避。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请各位报名人员认真对待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和到澜沧工作一事,审慎报名,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签订协议后放弃、未按规定到聘用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八、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13日
2024年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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