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7日9:00起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14:00-17:3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3〕2号),郧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3年郧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0名,具体岗位计划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二)报考者应符合具体岗位资格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户籍:十堰市郧阳区户籍(公告发布后户口迁移的无效)方能报考。
3.学历、专业:属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所学专业必须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限定的专业类和专业;属专科学历的,必须是师范类限定的专业类和专业。具体专业要求见《2023年郧阳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在指定范围,但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有60%以上相同的,视为符合要求。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在规定期限内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证明。
4.教师资格证: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不能按时提供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郧阳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全省统一笔试、市(州)综合统筹、县(市、区)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23年3月15日至21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3.本次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为便于面试组织,本次幼儿园招聘30名,分为A、B组, A组招15名、B组招15名。A、B组的考生互不交叉,分组资格审查,分组面试,分组录取。最终各组录取人员确定后,统一选岗。请考生在报名时充分考虑A、B组的报名人数分布。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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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2023年4月22日)
1.笔试考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区实际,设置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15日9时至3月24日17时(工作时间)到十堰市教育考试院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加分前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14∶00--17∶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分A、B组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向社会公布。面试入围成绩末位出现相同的,同时入围参加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组别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重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采取无学生讲课加才艺展示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核
对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采取函调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考核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或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郧阳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经确认后,依次递补。
(六)选岗和聘用
1.选岗。按照组别,依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具体办法为:幼儿园A、B组交替轮流选岗,即A、B组的第一名考生,成绩高的先选岗,成绩低的后选岗,确定A、B组选岗顺序后,两组依次交替选岗。
2.聘用。区教育局负责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起薪手续。新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待遇
公开招聘的幼儿园教师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公示公告均指定郧阳网(http://www.hbyunyang.net/)为发布媒体,不再另行通知本人,请及时关注。
十堰市郧阳区教育局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1日
附件下载:2023年郧阳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资格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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