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详见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第二十次党代会、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佳木斯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聚力打造黑龙江省东部人才集聚中心,按照佳木斯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引进数量
此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具体引进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表1)。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3.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能力、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
4.年龄: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专业: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附件2),符合引进单位岗位其他要求。
6.2023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2023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延后一年获得教师资格证,即2024年7月31日前。如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7.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下述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2.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3.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4.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本人现场报名并填报相关表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此次引进设立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为三个报名点,全国各高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报名。三个报名点将顺次开展报名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北京师范大学报名点:
宣讲时间:2023年3月15日9时30分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10时30分—16日15时
宣讲、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一层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宣讲厅
东北师范大学报名点:
宣讲时间:2023年3月20日9时30分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10时30分—21日15时
宣讲、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哈尔滨师范大学报名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9时30分—25日15时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师创空间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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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报名意向的考生可先发送个人简历,也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简历发送邮箱:jmsjyjrsk@126.com
咨询电话:18545408677(请在工作时段拨打)
4.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身份证、《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2寸免冠照片1张、本人盖好学校和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书、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高考录取单(档案馆盖章)、在校思想政治考核材料(附件5)、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材料含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各高校网站上公布引进信息。三所报名大学具体引进岗位以各校就业网站最后发布信息为准。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及表格由引进工作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如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时,取消该引进岗位。如报名人数比例高于1:15,需加试笔试,笔试前三名进入面试。“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于现场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1)面试项目共二项,分别是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教学能力测试70分,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素质测试30分,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范围为现行应聘各类别学段教材,试讲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每位应聘者备课15分钟,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
(2)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随机抽取各类别专家,担任主考官及考官。
2.面试程序
(1)确定应聘者面试顺序
抽取面试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教学能力测试
各面试考官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考核项目、权重进行量化打分,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时间10分钟。考核结束后,取有效分的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3)专业素质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时间5分钟。内容:①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②专业理论知识。各面试考官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分 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3.核定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每位应聘者的二项成绩分别记入《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人才引进面试总成绩表》,考生在该表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四)签订协议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与拟进入考察人选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如有现场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察资格,经本人或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补充人选。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五)考察与体检
1.拟引进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能力素质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同时对考察对象引进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2.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由佳木斯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公示无异议,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政策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在本市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除依法服兵役等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调离佳木斯市行政区域。
对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六、特别提示
本公告相关内容由佳木斯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4-8615856
监督电话:0454-8614034
在组织实施人才引进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高校所在地防控相关要求。
附件:1.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
3.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人才引进报名表
4.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5.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人才引进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
佳木斯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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