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下午17:00
为满足茂名市茂南区中小学校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推进茂南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茂名市茂南区决定赴华南师范大学设点现场公开招聘教师65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享受相应待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华南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三)其他“双一流”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学校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岗位表。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不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大学期间历年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含2.5)。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先进行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时间和地点、成绩公布等相关信息在“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网址:http://www.maonan.gov.cn/mmmnrlzyj/gkmlpt)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报考岗位要和所学专业对口,详见附件1岗位表中对应的专业名称。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2.符合报名对象和岗位条件要求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8日下午17: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或打开网址http://rsg2816820.mikecrm.com/LUAjGgX,进行线上报名,请考生根据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二)确定面试对象
招聘工作小组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的学历层次、学习成绩、学习表现等情况,按招聘名额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按以下次序的先后顺序进行筛选面试对象:1.学历层次高者优先。2.绩点分数高者优先。3.校级以上荣誉较多者优先。4.学生干部优先。
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工作小组通知考试参加面试。
(三)考试形式
1.考试形式为面试。
2.面试形式为试教,备课、试教时间均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试教内容为报考岗位的学科课程。
(四)现场资格审核
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考生参加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招聘对象要求和岗位条件要求的,才可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考生携带《茂名市茂南区2023年现场招聘教师报名表》纸质版(附件2)一式一份、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书、学业成绩表、获奖荣誉证书、学生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到资格审核地点现场提交材料进行验核,审核后原件退回应聘者,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考生需在每份复印件的正面空白处签名确认复印件真实有效)。
考生须本人到场提交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不按时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接到面试通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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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办法
1.分数合成。按考生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总分,总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平均学分绩点分数计算办法:绩点4.0-5.0对应分90-100;绩点3.0-3.9对应分80-89;绩点2.5-2.9对应分75-79。
2.确定拟聘用人选。各岗位按总分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同一岗位最后一个名额如有总分相同的两个人,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同一层次的,以考生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如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者优先;如面试主评委评分都相同的,则采用抽签办法确定。
3.选择聘用学校。按照报考岗位(学科),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考生从岗位表中自主选择聘用学校。若某学段某学科聘用人数不足,可从另一学段同学科报考人员中递补。如已选择学校的考生放弃,递补考生将安排到放弃的考生所选岗位和学校,其他考生已选岗位和学校保持不变。
4.签订就业协议书。面试结束后,区教育局与拟聘用考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设定有违约条款,被录用者若因个人原因违约放弃,须承担违约经济责任。
(七)体检
签订协议的拟聘用考生需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定。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全部办理入职所需的手续和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后,须在茂南区服务不少于5年。
(十一)递补
本次招聘,因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茂南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工资福利按国家、省及市、区有关规定执行。符合《茂名市茂南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规定》的,享受安家补贴、每月人才补贴和购房补贴等。被聘用到农村学校,符合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享受上岗退学费的待遇。
六、防疫要求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操作指引等文件要求,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点现场,视为放弃资格。考生自行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如实申报检测结果;考生须自备N95/KN95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进入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等现场环节,要接受体温检测,用快速消毒液消毒双手,消毒后应直接进入现场。如果考试时国家和省有最新关于疫情防控政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七、组织管理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成立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
茂名市茂南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2536919
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人事股:0668-2816820
附件:
附件1:茂名市茂南区2023年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65人).xls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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