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日
为进一步推动珠海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引领提升各学段教育教学水平,拟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引进一批公办普通高中、九年一贯制或初中学校、小学校长,引进一批学科骨干教师。
一、珠海简介
珠海,濒临南海、区位优越,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东与香港水路相距36海里,南与澳门陆地相连,港珠澳大桥竣工后,珠海成为内地唯一与香港、澳门同时陆路相连的城市,是仅次于深圳的中国第二大口岸城市。
珠海,山海之城、百岛之市,是全国唯一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的城市,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十大魅力城市”“中国和谐名城”“国家森林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称号和联合国人居中心颁发的“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
珠海,青春之城、活力之都,正逐步汇聚五湖四海的青年人才,人才净流入率位居广东省乃至全国前列。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公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珠海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之一,正处在千载难逢的时空节点上。
珠海,奋进之城、湾区一极,正勇担使命、加快发展,努力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珠海坚持产业第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努力建设成枢纽型核心城市、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与澳门深度融合的大湾区极点城市。
珠海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率先成为全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教育教学质量位居全省前列。珠海教育以“提质创优建高地”为抓手,以实现“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办学内涵发展、人才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为目标,坚定不移、脚踏实地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
珠海,未来可期。
更多信息可访问中国·珠海网(http://www.zhuhai.gov.cn/)。
二、选拔引进人数及职位
(一)公办普通高中校长2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区教科培中心主任共23名,具体岗位见附表1;
(二)公办普通高中骨干教师9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骨干教师39名,具体岗位见附表2。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乐于奉献,富有办好让人民满意学校的理想信念;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办学治校成果显著,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强。
(二)岗位条件
1.选拔引进为正校长、区教科培中心主任人选需任地级以上市基础教育学校正校长3年以上,或任副校长5年以上;副校长人选需任地级以上市基础教育学校副校长2年以上,或任中层正职5年以上(以上三类岗位不作专门说明的,统称校长)。
2.选拔引进为骨干教师人选,需为地级以上市基础教育学校担任相应学科教师,取得高级教师职称资格3年以上。
3.获得以下荣誉之一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1)享受国务院津贴、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津贴;(2)全国优秀校长、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3)省级以上“百千万工程”教育家、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对象;(4)省“特支计划”名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5)省级(含副省级)政府部门或省级(含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名校长、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名教师、优秀教师、工作室主持人;(6)课堂教学竞赛获省一等奖及以上;(7)其他同层次级别的荣誉称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上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薄弱地区、县中的校长和教师;
7.现已在珠海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任职的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职位待遇和政策支持
(一)聘任方式及待遇
报名人员年龄一般为 55 周岁(含)以下(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对特别优秀的,年龄要求可放宽到65周岁(含)以下。
年龄为55周岁(含)以下的校长、骨干教师,原则上以入编方式引进,正式聘用后按照我市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年龄超过55周岁(不含)的校长、骨干教师,原则上以非入编方式引进,实行年薪制,正式聘用后年薪(按税前财政供养成本计算)可为同级同类人员年薪的1.3-2倍。
人员引进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劳务)合同,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每年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合同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可予以续聘。若解除聘用(劳动、劳务)关系,同期终止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二)人员奖励及住房保障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我市有关办法最高可享受200万元奖励金。
采用非入编方式引进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按入职学校所在区域,由属地协助落实人才租赁住房,原则上面积为90平米以上,具体由各区根据其人才租赁房政策予以保障。
(三)其他
根据我市有关政策,协助解决人才配偶就业及子女入学有关问题。鼓励支持引进人员申报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计划,具体按市、区相关政策落实。
五、选拔引进程序
按照电子邮件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考评、体检、背景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聘用入职等程序进行。
(一)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日。
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发送至“珠海教育引进”邮箱zhuhaijiaoyuyinjin@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岗位编号”命名,例如:“张三ZHMS202201”。本次不接受现场报名。
材料要求:报名表和佐证材料均以“姓名岗位编号”命名。佐证材料统一扫描成PDF格式,全部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其中第一页为材料目录,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编码:①身份证、②学历及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⑤业绩、⑥获奖、⑦任职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PDF文件不得超过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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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查及考评
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按岗位数确定相应比例人员入围专业考评。
校长岗位的考评人数按1:5比例确定入围专业考评人员,骨干教师岗位的考评人数按1:3比例确定入围专业考评人员。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不足比例的,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专业考评或减少选聘岗位。
专业考评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多维度多形式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评成绩为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80分。考评结束后,结果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公示。
(三)体检
专业考评结束后,各岗位专业考评成绩合格的人员依考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校长按岗位数的1:2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骨干教师按岗位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专业考评成绩相同的,取考评主评委成绩高的为体检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背景考察
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背景考察,具体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拟聘人员及公示
考察结果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校长按照人选排名和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骨干教师按照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公示。
(六)聘用入职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任、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任、回避等相关规定的,按照选聘岗位办理聘任手续。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拟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优先到新建新办学校工作。
六、有关说明
(一)通过资格审查及专业考评合格者,均纳入我市教育人才储备库,其引进资格可保留2年有效期。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在专业考评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开展体检和背景考察工作:1.不服从组织调配者;2.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请按岗位条件诚信报名,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由珠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并以珠海市最新的人事、人才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756-2123735钱老师;0756-2121721张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756-2124900;
香洲区教育局0756-2611503王老师;
金湾区教育局0756-7262786白老师;
斗门区教育局0756-2782141黄老师;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0756-3629099赵老师;
鹤洲新区社会事业局0756-8687435刘老师。
附件:
珠海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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