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至5月11日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集聚支撑和引领高质量发展、建设“五区两城”和美丽乡村的各类人才,宁远县委、县政府决定,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和乡村振兴实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一般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下同)或“双一流”大学(“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至少有一项符合,“双一流”大学未确定前,应具有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下同)、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引进的急需紧缺乡村振兴实用人才,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放宽到本科学历的岗位,引进对象最高学历为本科(非全日制)的,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留学回国的还应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2022年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年龄一般为1987年1月1日(急需紧缺乡村振兴实用人才放宽到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本次拟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和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共36个岗位、需求69人,其中,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共31个岗位、需求53人,急需紧缺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共5个岗位、需求16人,详见《宁远县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乡村振兴实用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现役军人;
8.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已纳入我县编制管理或已与县内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通过县组织、人社部门公开招考或用人单位自主招聘的);
9.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或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辞职未满两年的;
10.2020年1月1日以后,参加我县人才引进进入聘用公示阶段后放弃,及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取消聘用或离职的;
11.存在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引进,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至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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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相关资料(附件2、附件3、附件7),对照报考岗位所属的类别,一并发送至需求目录(附件1)所指定的邮箱。
发送报名邮件时应按照“岗位代码+单位名称(主管单位)+姓名”的格式命名报名邮件,并对照所属的岗位发送至相应的邮箱。未按规定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3.资格审查。①初审。各相关单位对照考生所报送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其结果将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至考生(考生报名的邮箱或报名表中预留的电话号码)。若考生已成功发送邮件报名,但未在5月31日前收到我县反馈的资格审查结果,可致电本公告后附的具体岗位联系人进行查询。②复审。在面试考核之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宁远县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乡村振兴实用人才报名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包括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科成绩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硕士研究生和本科阶段)以及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等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报考教育类岗位(岗位代码110-118)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应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认定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6)。委托他人代理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书写的委托书。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聘用资格。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二)面试
根据不同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业务知识问答等方式进行。其中:教师类岗位采取试教方式进行;医师类岗位采取业务知识问答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面试在宁远县进行,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对象的,面试分数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排名相应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因考察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到用人单位试用三个月(岗位实践,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本段下同)。试用三个月期间,由县财政按照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后,签订聘用合同,按程序办理入编、聘用、调动等相关手续,引进人才开始享受政策待遇;考核不合格的,终止人才引进程序,取消聘用。
对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可先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书,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规定的资格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以及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岗位规定资格证书的,将按规定无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根据《宁远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宁人才发〔2020〕1号),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薪酬待遇。引进人才薪酬待遇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三年内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副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每人每月5000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急需紧缺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县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县财政或用人单位给予5-2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市科学技术奖和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5.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县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县内无住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带技术、带资金、带项目来宁远创新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副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的省、市领军人才,县委、县政府设立专门的“专家楼”,供其工作期间免费使用,或由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的住房补贴;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急需紧缺人才,县内无住房的,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楼”。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在宁远县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副高级职称的,由县财政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10万元,第三年兑现5万元,第五年兑现5万元;具有“双一流”大学或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补贴10万元,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4万元,第三年兑现3万元,第五年兑现3万元。
6.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紧缺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根据《宁远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优先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相应学校就读。
7.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六、疫情防控
1.请报考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身体健康。
2.为保证报考人员能顺利参加资格复审,请事前打印好本人资格复审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委托他人的,须同时提供受托人资格复审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有本土核酸阳性感染者(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或自陆路边境口岸县(市、区)的资格复审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宁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没有本土核酸阳性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外省份的资格复审人员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自行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扫场所码查验。
4.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要随时关注、了解人才引进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人才引进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医卫类岗位(岗位代码119-122)的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期间不能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含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下同),取得后可享受发放期限内余下时间段的政策待遇。
3.报考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岗位(岗位代码201-205)的考生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无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4.引进人才在本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能提出辞职或离岗外出。若符合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可以辞职或离岗外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需提前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职或离岗外出的引进人才,必须按照规定返还已享受的人才引进政策待遇。对录用为本县公务员的,退出引进人才队伍,不再享受人才引进政策待遇,但不需返还已享受的人才引进政策待遇。此条所指的需返还的“人才引进政策待遇”,不包含按规定享受的工资待遇。
5.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7)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报名阶段恶意填报报名信息、面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从拟录用、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引才单位报告,并终止在我县参加考试的行为。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宁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试咨询电话:
中共宁远县委组织部人才室:0746-7223263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宁远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46-7235980
附件:
1:宁远县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乡村振兴实用人才需求目录
2.宁远县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乡村振兴实用人才报名表
3.宁远县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乡村振兴实用人才报名所需资料汇编
中共宁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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