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3日—4月26日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我县教师人才队伍,满足工作实际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齐河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同工同酬)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计划招聘130人(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资格条件;
(五)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须为2022年山东省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之前取得的证书]资格条件应于2022年4月23日前取得(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受疫情影响,推迟2022年山东省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应聘人员,可先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参加2022年山东省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成绩公布后的最近一次认定中取得教师资格,才能准予办理聘用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拟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在齐河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后备及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3日——4月26日
2、线上报名:4月23日上午8:30— 4月26日下午18:00
将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qhxjyjrsk@dz.shandong.cn,标题注明“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截止26日18:00后尚未发送到邮箱的不再受理其报名信息。
3、报名资料:《2022年齐河县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小学及以上专业教师资格证或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考试类别:小学及以上专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见附件3)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电子版(不低于500KB)、《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见附件4)。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等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人员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验证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2、齐河县以外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3、已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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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谈和面试两部分。
(一)面谈
面谈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超过3:1的,在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超过3:1的,不再组织面谈,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布、考察体检
(一)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在齐河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及时公布。
(二)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各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重分者,同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四)体检。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招聘单位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放弃、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齐河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六、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结束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七、管理模式及相关待遇
所招聘教师由所在学校管理,试用期一年,聘用后与齐河县城乡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待遇:薪资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八、纪律监督
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18553489693 15315888669 13665348019(齐河人才发展集团)
附件1:识别二维码下载岗位计划表
附件2:识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附件3:识别二维码下载承诺书
附件4: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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