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10日
为及时补充优秀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我市直属学校计划通过“双向选择”形式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共计143名教师(不含教学辅助人员),不包括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本次招聘,全部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待遇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其他管理规定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等文件执行。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育集团岗位实行统一招聘后,分配到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小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二小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三小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四小学,具体分配学校由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协商确定,并在就业协议中明确。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2022年毕业的,或2020年、2021年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本科学历人员,在校期间所学专业课总成绩须达优秀等级;或考试成绩平均分达单门专业课满分的75%以上(平均分=所学专业课总成绩÷所学专业课门数,单门专业课满分=所学专业课总满分÷所学专业课门数);或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一等奖中的任一项。报考小学、幼儿园的本科学历人员的专业课成绩平均分达单门专业课满分的70%以上即可。
(四)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要求及其它相关要求,在公告的具体岗位计划表予以明确说明。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报名时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届毕业生,需于毕业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失信被执行人;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五)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我市各县(市、区)基层事业单位近年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九)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十)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佐证材料扫描件,发到招聘单位邮箱(详见岗位计划表)进行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10日。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以及在校期间专业课成绩表、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2022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的,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待2022年7月后再进行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的核验,届时没有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录用资格。
资格审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委托各市直学校进行,审核结果须于面试前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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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由各市直学校以电话或当面告知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原则上,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及以上比例方可进行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的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4.面试基本流程。
考生到指定地点等待面试→面试→面试结束到指定地点等待宣布成绩→到考场听取成绩并签字确认→入围考核考生签订就业协议→面试结束,考生离开。
(四)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核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选取所学专业课考试成绩平均分更高者进入考核。
2.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在校表现、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体检
1.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市直学校视招聘情况分别组织。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入职体检标准(即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可以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要经学校领导班子会集体研定后报市教育局审核,之后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环节在核验2022届毕业生相关证件之后进行,如有因相关证件核验不通过取消应聘人员资格的,可以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
(七)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请示市人民政府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招聘单位、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经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3.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的。
五、其他事宜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崇左市直属学校双选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崇左市直属学校双选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崇左市教育局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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