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公告(8人)

来源:定海教育网时间:2021-10-30 14:04:02

关键词: 招教考试

  • 报名条件
  • 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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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11月5日12:00前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3日(周六)上午8:30—11:00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11月13日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所属的中小学校,均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全额拨款。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考生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全国“双一流”高校(“双一流”高校目录见附件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省或直辖市属全日制重点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海洋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3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2022年优秀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学历、学位要求: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以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来应聘的需具备相应学位。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力、学位;

6、年龄要求:在1991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7、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21年11月13日。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21年11月5日12:00前填写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将填妥的《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考生信息表》(见附件3)和《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以电子稿的形式,以及报名所需的佐证材料打包并发送至指定邮箱:dhjyjrsk402@126.com (打包文件夹和邮件的名称统一设为“定海+应聘岗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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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资格初审。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准确。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于11月8日公布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需提供);

③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④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⑤《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贴好免冠彩照);

⑥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⑦获奖证书、师范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⑧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需提供);

⑨《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考生信息表》;

⑩《报考诚信承诺书》(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手写体签名)。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3日(周六)上午8:30—11:00;

(2)现场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新体育场(师范类专场);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将填写好的《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粘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交报名处;

(4)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随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书、师范类证明、获奖证书、自荐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海洋大学的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院校综合素质评价本专业成绩排名的相关证明(需院校盖章);

历届生报名时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的需提供)、获奖证书、自荐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5)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6)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3、网上报名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1月13日(周六)上午8:30—11:00;

(2)资格复审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校新体育场(师范类专场)。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网上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4、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资格复审,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将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如某一岗位合格报考人数超过招聘人数5倍,为方便安排考试,按学校奖学金获取数量及等级、是否担任学生干部、是否中共党员、社会实践情况、各类荣誉获得情况等进行筛选,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比例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并于11月13日当天电话通知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由定海区教育局负责。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说课测试(或试讲)相结合的方式。面试、说课测试(或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30%、70%计入总成绩。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求职动机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说课测试(或试讲)对象。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说课测试(或试讲)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2、说课测试(或试讲)

说课测试(或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面试成绩×30%+说课测试(或试讲)成绩×7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说课测试(或试讲)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赶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适时组织实施。

(四)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具体查询途径为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发放《拟聘用通知书》,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否则予以解聘。

(五)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具体查询途径为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上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招聘,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见附件5)和相关安排。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的公告。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6、咨询电话:定海区教育局0580-2020553

监督电话: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2037438

附件1:全国“双一流”高校目录.doc

附件2: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考生信息表.xlsx

附件4: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考生防疫须知.docx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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