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1月2日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我县普通高中师资力量不足的现状,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的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2所普通高中招聘教师35名,其中哈尔滨师范大学青冈实验中学2名,第一中学33名,招聘单位均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青冈县2021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户籍要求:黑龙江省户籍(2021年10月20日前为黑龙江省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以及与报考岗位学科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等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本次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为《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包含括号内容的,在报名时以括号外专业名称为准判断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3.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4.青冈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服务期或试用期未满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青冈县政府网站(http://www.qgnet.gov.cn/)“通知公告”栏、青冈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0日-- 2021年10月2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11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正常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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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二批次考生还需提供新生录取名册或档案成绩单复印件(需档案保管部门盖章)、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粘贴到A4纸上),提前下载并用A4纸打印《青冈县2021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用黑色碳素笔将两张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个人简历从高中起填写,表中“本人签字”须在现场报名时手写签字。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凡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4.政策加分: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加分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项目生,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申请加分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标注,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已任满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写明“大学生村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期满考核等次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2)“三支一扶”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项目生: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证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并签字落款日期。
(6)“公益岗位”须提供当地就业部门出具的基层公益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当地就业部门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需提供首次签订合同)、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相关凭证(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满2年年度考核表(首次签订合同期内)原件及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加分人员情况开考前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
服务期、试用期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 11月2日。
5.报名地点: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一楼人社局人力资源8号窗口。
6.咨询电话:0455—3230983
(三)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哈尔滨师范大学青冈实验中学语文教师和体育教师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在青冈政府网站公布或电话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按现行高中教材进行命题。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
(1)面试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通过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按现行教材进行命题。进入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有关事项通过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或电话通知。
(五)考试成绩计算和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哈尔滨师范大学青冈实验中学语文教师和体育教师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核由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到实地调查,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考核。
3.拟聘用人员没参加考核、体检的或经考核、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凡被聘用人员由青冈县人社局、编办按规定正式办理审档、落编、起薪等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青冈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内被聘用人员本人申请调出的,则解除聘用关系,不予办理工作调转手续(最低服务年限时间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四、纪律要求
1.考生需及时关注青冈县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报考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如发生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和无法取得联系情况,造成错过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考生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布。
五、疫情要求:
疫情防控要求,按青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
附件:
青冈县2021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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