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8月14日
根据《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怒江州民族中学面向全国选聘教师的批复》(怒人社复[2021]21号)精神,同意我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师1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笔试、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组织考察后择优选聘。
二、选聘教师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
2.全额拨款的普通中小学在编教师,教龄满3年以上(2017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获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和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从教以来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从教以来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3.因违纪违规曾受过处分的;
(三)选聘岗位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三、选聘实施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4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在8月14日24:00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登记表和其他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扫描照片打包发送到njzmzzx@163.com邮箱,文件包统一压缩为ZIP格式,文件名为“学科+姓名”。
3.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荣誉证书、担任班主任及其他学校管理岗位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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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资格初审:2021年8月15日
由报名审核组严格按照选聘岗位及条件认真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并负责通知报名人员审核结果。
(三)综合测评
1.文化科类综合测评
文化科类综合测评采用笔试、面试和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包括微型课堂教学和问答两项测试。
(1)笔试(占20%)
①笔试方式:按学科分类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由州民族中学工作人员以电话或微信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必须提前半个小时到达笔试地点。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场应试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③笔试内容:初、高中相应学科知识、新课程标准、教育学、心理学等。
④笔试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参加笔试人数和引进岗位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2:1,中小学高级教师可按1:1开考。
⑤笔试成绩应用: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划定60分为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报名人员的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该报考人员在该岗位笔试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的面试。
(2)面试(占70%)
①确定面试人员: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名人员都可进入面试,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和引进岗位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2:1,中小学高级教师可按1:1举行面试。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州民族中学工作人员以电话或微信方式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必须提前半个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场应试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③面试内容:包括微型课堂教学和问答两个部分,满分100分,主要考查报名人员的教学基本功、教材分析能力、教学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沟通与反馈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微型课堂教学测试分学科由监督组随机抽签确定该学科的测试题目,准备30分钟,讲课时间为8-10分钟;问答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
④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满分为100分,划定70分为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则无论其笔试成绩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的后续环节。
(3)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占10%)
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①师德类表彰(≦30分):从教以来,荣获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校(园)长、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等表彰,国家级30分,省级20分,州级15分、县级10分、乡级、校级5分(同类表彰、按最高奖项计算,次数≥2次,可晋升到上一级奖励,晋升次数为1次;不同类表彰得分可以累计,但累计总分不得超过30分)。
②管理工作(≦20分):根据从教以来担任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工作时长赋分,同一年度类担任多项管理工作者只取一项计分。
赋分办法:本次我校公开选聘报名人员中管理经历最长者得满分(20分),然后以此为基准,计算出每年管理经历应得分,再乘以报名人员管理工作年限即得教师管理工作考核分。公式为:
每年管理经历应得分﹦20分÷选聘报名人员中管理经历最长年限
报名人员管理经历应得分﹦每年管理经历应得分×本人实际管理年限。(以年为单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③教育教学荣誉表彰类(≦30分):从教以来,获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奖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国家级30分,省级20分,州级15分,县级10分,乡、校级5分。(同类表彰按最高奖项计算,次数≥2次,可晋升到上一级奖励,晋升次数为1次;不同类表彰得分可以累计,但累计总分不得超过30分)。
④教科研成果类(≦20分)
参加教学技能大赛、课堂教学竞赛、教具制作、说课等比赛,获国家级和省级一等奖,得20分;获省级二、三等奖,分别得15、10分;获州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5、10、8分;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0、8、6分;获乡、校级一、二等奖,分别得8、6分。
主持教育主管部门课题并通过验收: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州级10分,县级8分(不累计,取最高值);参与课题研究并通过验收: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州级6分,县级4分(不累计,取最高值)。
以上同类表彰按最高奖项计算,次数≥2次,可晋升到上一级奖励,晋升次数为1次;不同类表彰得分可以累计,但累计总分不得超过20分。
(4)综合测评成绩合成
本次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70%、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占10% 。换算公式为:
综合测评成绩=笔试成绩×20% +面试成绩×70%+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10%
上述成绩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中,综合测评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体育类综合测评
体育类综合测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包括体能测试和技能考核两项,面试包括微型课堂教学和问答两项。
(1)专业技能测试(占20%)
①体能测试项目:100米、立定跳远、800米。
②技能测试项目:
篮球:1分钟跳投、实战。
啦啦操:柔韧、30秒自编操。
特别说明:所有测试均采用云南省体育专业考试测试办法与评分标准进行量分。
③测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测试地点届时由州民族中学工作人员以电话或微信方式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必须提前半个小时到达测试地点。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场应试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④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参加人数和引进计划数不得低于2:1,有中小学高级职称者可按1:1开考。
⑤专业技能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划定6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报考者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的面试。
(2)面试(占70%)
①确定面试人员:在专业技能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都可进入面试,没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和引进岗位计数原则上不得低于2:1,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者可按1:1举行面试。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州民族中学工作人员以电话或微信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必须提前半个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场应试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③面试内容:包括微型课堂教学和问答两个部分,满分100分,主要考查报名人员的教学基本功、教材分析能力、教学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沟通与反馈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微型课堂教学测试由监督组随机抽签确定测试题目,准备30分钟,讲课时间为8-10分钟;问答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
④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满分为100分,划定70分为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则无论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面试,均视为该报考人员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的后续引进环节。
(3)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占10%)
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考核办法与文化科类一致。
(4)综合测评成绩合成
本次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70%、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占10% 。换算公式为:
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技能成绩×20% + 面试成绩×70%+
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10%
上述成绩中,专业技能成绩、面试成绩、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测评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综合测评成绩和拟选聘人员公示
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分选聘岗位公布综合测评成绩,并根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员。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测评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胜出。综合测评成绩和拟选聘人员公示期5天(不含节假日)。
对公示拟选聘人员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选聘;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确定为拟选聘人选。
(五)组织考察和体检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拟选聘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政治表现、现实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选聘资格。
怒江州民族中学组织拟选聘人员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拟选聘人员出现自动弃权、组织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按岗位综合测试成绩顺延递补。
(六)确定选聘人选及公示
按照选聘单位岗位需求,根据综合测评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岗位匹配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怒江州民族中学官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不含节假日)。
(七)办理选聘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选聘手续;对反映影响选聘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对反映影响选聘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聘。
四、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选聘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选聘工作依纪依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聘的纪律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证不找关系,不找门路,不请托,不作弊,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严肃处理,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选聘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公布网站或官微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中共怒江州民族中学纪委对公开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13988662282李老师 13988631977 吴老师
监督电话: 13988640857张老师 13508861896 和老师
五、其他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并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须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
2021年8月11日
附件
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xlsx
附件2.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2021年面向全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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