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上午8:00至3日下午17:30
笔试时间:2021年8月6日
面试时间:2021年8月10日
为满足富宁县城区学校、幼儿园扩容提质的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公开选调在职在编教师及工作人员16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
富宁县乡镇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县外(城区)富宁籍在职在编人员或直系亲属在富宁的县外(城区)在职在编人员。
三、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具体岗位人数及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富宁县2021年城区学校(园)公开选调教师需求表》和《富宁县2021年城区学校(园)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以上表册可以通过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fn.gov.cn)下载查询。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资格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含2016年9月参加工作)的教体系统财政供养在职在编人员,校医岗位可放宽到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系统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幼儿园、小学、会计、办公室、校医岗位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岗位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符合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4.教学成绩:高中教师近两年会考成绩至少有一次合格率达90%以上,跨初高中年级任教的,可以任选对应成绩报名;到城区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取现在学校所教班级成绩作为报考成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小学英语、学前教育、校医、会计、办公室岗位不限教学成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2.有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3.2019年、2020年两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不考核、不定等次的。
4.任教科目涉及统考的,近两学年(2020、2021学年)有其中一年以上教学成绩,中学在全县同年级同学科个人成绩排在倒数一至五名的,小学排在本乡镇倒数第一二名的。
5.富宁县城区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职工。
五、其它条件
(一)通过公开选调考试进入新华镇中心学校辖区的人员要报考城区学校的,必须在新华镇相应岗位服务期满3年及其以上。新华镇中心学校教师参加城区学校选调考试,出现空岗的,从本次选调中学、小学阶段同一学科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空一补一的原则顺延到新华镇中心学校相应岗位(顺延尊重本人意愿)。
(二)在教体局机关股室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满2年以上的人员或因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被抽调的老师可不受教学成绩条件限制,根据其它选调条件报考相应岗位。
(三)编制在小学由于学校工作需要调整到中学任教的,只要近两年内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成绩或小学成绩,可以选择对应中学或小学岗位进行报名。
(四)提供的教学成绩,必须是2020年、2021年春季学期期末统测成绩。中考、会考、初中学年末统测成绩由教研室出具相关证明,非统考科目由学校出具任课证明,小学成绩由乡镇中心小学(学校)出具,证明须经办人签字并盖公章方为有效。提供的教学成绩证明必须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不受成绩限制岗位除外)。
(五)报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一位老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学段相同学科实行合并招聘选调,待选调工作结束后按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选岗确定拟聘人选,请参加选调人员谨慎报名。
(六)调(流)进城人员由新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和聘任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实行高职低聘,拟聘人员必须服从新单位岗位聘任决定。调(流)动进城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七)县外、系统外(校医)竞聘人员必须有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并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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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步骤
(一)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同一学段相同学科采取合并报名招聘,按成绩高低依次选岗的方式进行,选岗学校详见选调计划表。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上午8:00至3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富宁县教育体育局院内气排球馆。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应根据报考岗位提供以下材料(按照所列顺序整理):(1)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一张贴于报名表上,另外两张照片用于笔试和面试准考证制作);(2)《报名表》一份;(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4)毕业证;(5)教师资格证;(6)近两年年度考核文件;(7)教学成绩证明或任课证明;(8)相关荣誉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以上材料须出具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由富宁县教育体育局监审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考试方式。笔试+面试(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面试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
(四)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5日。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11:00。
3.笔试地点:富宁县民族中学。
4.笔试内容: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教材教法等内容。
5.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8月7日—8月8日。需查分者,须在笔试成绩公示时间内提出申请,由人事股统一登记后,报选调领导小组审批进行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进行。笔试划定成绩合格线,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名人数和成绩情况分岗位设定,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1.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1年8月9日下午。
2.面试时间: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上午8:00开始。
3.面试地点:待定(具体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4.面试方式:面试方式采取讲课或专业技能展示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以内。
5.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时间:2021年8月11日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成绩并列的取到第三位小数,取到第三位小数综合成绩依然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六)体检。体检人选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指定单位为富宁县人民医院。拟选调人员于2021年8月13日统一到县医院体检,体检要求参照《云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付),如体检有疑问且县医院无法下结论的暂不作为拟调人员予以公示,待州级医院复检明确结论后再作安排。
(七)拟选调公示。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fn.gov.cn)上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拟选调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选岗及调动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选岗,如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另行通知,如因均衡配备需要选岗学校有微调,以选岗前公布的岗位学校为准。选岗结束后由县教体局将拟聘人员报县人社局行文调动。借调到外系统人员被录用的必须到报考岗位工作,否则顺延下一个,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调(流)动资格。在办理干部人事调动手续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干部档案等进一步审核,条件不符合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
七、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6128307。
(二)在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笔试、面试及其它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参选人员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未尽事宜由富宁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125007。
附件:
富宁县城区学校(园)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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