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7月28日-8月3日(截至17:30止)
根据《仓山区属公办学校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为缓解部分区属学校缺编及师资紧缺困难,经研究,决定开展区属学校招考编外合同教师工作,拟招考编外合同教师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已参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相应学科岗位笔试并取得相应笔试成绩;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岗位招考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要求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填报岗位
按专业对口原则,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志愿。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现场相结合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应聘人员按指定的二维码扫码(附后)进入网络报名平台,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认真核查填报的报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提交。根据所报岗位到现场提交规定的报名材料。
(三)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7月28日-8月3日(截至3日17:3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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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审核时间:8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最终报名结果以网络报名+现场审核通过为准,各应聘人员务必带报名材料到现场审核。
(四)现场审核地点
仓山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万春巷19号)。
(五)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可参考本公告附件2《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尚需结合各岗位具体条件要求并以各岗位具体条件要求为准提交。《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尚未穷尽的个别材料,须按岗位具体条件要求提供)提交有关报名材料。
2、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现场审核时同步提交申请加分材料。
(六)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七)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仓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
(八)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达到1:3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
本公告各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笔试成绩以应聘人员参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及取得的相应学科岗位笔试成绩为准。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fzcangshan.gov.cn/,下同)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仓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1.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科教材。本公告附表中打“★”的学科岗位面试考核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通过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
四、聘用及其它事项
1.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通过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七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拟聘用人选聘用相关手续)。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3. 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仓山区教育局办公网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仓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仓山区教育局办公网另行通知)。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7.拟聘用人员到岗后的管理按《仓山区属公办学校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报名、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报名、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报名点、考点。考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于考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它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仓山区教育局。
2.各有关用人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统筹、沟通、配合,认真做好资格审核、考试、聘用等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9月30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所报学校。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本次招考仓山区教育局监督电话:83322502、83305186。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5.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自觉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并出示“八闽健康码”(下载闽政通APP),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附件:
1.2021年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招考编外合同教师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
5.报名二维码
仓山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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