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1年7月25日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为充实我市教师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研究决定,现场(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3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一)应届、往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2021年师范类应届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三)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考。
(七)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八)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九)本科毕业生历年平均学分绩点2.8以上(含2.8)。
(十)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三)报名地点: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高州校区)师训楼218室(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市区高师路1号)。
报考者务必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如个人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或错过报名期限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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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审查
(一)现场审查
报名现场即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小组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现场确认,并按以下次序的先后顺序进行筛选:1.学历层次高优先;2.“985”“211”“双一流”大学毕业生优先;3.绩点分数高优先;4.校级以上荣誉较多优先;5.学生干部优先。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二)资格审查需准备资料
报名表、大学期间学业成绩表、平均绩点(研究生统一按4.0,不用提供)、各类证书、奖励表彰、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就业推荐表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工作小组人员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者,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三)注意事项
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学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现场面试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21年7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领取地点: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410室(高州市光明南路85号)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地点:广东茂名市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师训楼(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市区高师路1号)。
(三)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
(四)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试教,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等,每名面试考生备课15分钟,试教10分钟。
(五)面试成绩在招聘现场公布。
七、录取办法
(一)按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出总分,总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二)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则先后按学历层次高优先、“985”“211”“双一流”大学毕业生优先、面试成绩分数高优先、校级以上荣誉较多优先、学生干部优先的原则录取。
(三)被录取者需在录用单位服务五学年后才能调动。
(四)本次现场招聘除现场确定拟聘用人选外,不再进行递补。
八、体检
经面试、考核等程序后,确定体检人选,由高州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组织体检。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高州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在2022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十、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 防疫要求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
2.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使、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生进入招聘现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3.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十二、组织管理
高州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成立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现场招聘的具体事宜。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州市教育局、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联系电话: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0668-6633839);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 6662847)。
附件1:2021年度广东省高州市现场(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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