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1日—17日
面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
我县今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第一轮招聘结束后,尚有部分岗位空缺,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1]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空缺岗位进行第二轮补充招聘,现将我县2021年中小学新任教师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我县第二轮补充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20名。
㈠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3名:数学1名、政治1名、信息技术1名;
㈡中学专任教师16名
1、城区高(完)中4名:物理1名、地理3名;
2、梦笔学校1名:体育1名;
3、乡镇中学11名:语文1名、数学2名、物理1名、政治1名、历史2名、地理2名、体育2名。
㈢城区小学专任教师1名:科学1名。
二、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㈠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持有教师资格证。
6、年龄要求: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间出生);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间出生)。
7、普通话要求: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具体招聘条件及招聘学校详见《2021年浦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第二轮补充招聘职位简章》(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有精神病史的;⑥浦城县在编教师;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㈡有关要求
1、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报考我县教师岗位需统一参加笔试。
2、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报考的,应持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3、报考城区高(完)中及梦笔学校初中部的考生须提供所就读毕业院校开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往届生必须在2021年3月21日前取得(2021年3月21日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准予报名,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5、被聘用我县的新任教师在见习期期间休产假、病假、事假的,其见习期应相应延长。
6、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凡应聘我县所属学校教师,最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辞职、调动及参加其他岗位招聘考试。
三、报考程序
2021年全省第二轮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eeafj.cn),在“数字服务大厅”中点击“教师招聘考试”,进入网上个人报考平台进行报考。每位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㈠报名
报考者于2021年7月11日—17日通过网络报考平台及时进行网络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考者在网络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网络报考平台在线提问或拨打咨询电话0599-2842340、284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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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注意事项
1、第二轮补充招聘的报名对象为已参加2021年教师招聘全省统一笔试,但第一轮招聘未被录用人员。
2、补充招聘报名期间未设网上资格初审程序,请考生务必先看清楚招聘条件再报名,以免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资格。
四、招聘考试
第二轮补充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考生2021年4月18日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笔试成绩,作为其参加本次补充招聘的笔试成绩。
㈠加分。笔试成绩公示前,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合格证书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务必于2021年7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浦城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办理资格审验手续,逾期不予受理。2021年7月前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相关服务项目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公示后,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另加5分,此外,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若出现多项加分情况,取其中最高分值一项。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加分。
㈡资格复核与面试
1、按政策性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但是,笔试成绩(原始成绩)设定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的不予参加面试。
2、入围我县中小学面试的考生名单及资格复核与面试的时间、地点、方案等,将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pc.gov.cn),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21—22日。
4、现场资格复核时若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所空缺名额在同一学科报考者中按政策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㈢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
2、报考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四、体检、考核、聘用人选确定
㈠同职位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
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㈢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我局负责通知和组织。
㈣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㈤体检合格的考生,在拟聘用前须征求户籍所在地公安、计生部门的意见,若无违法违纪记录,也未违反计划生育者,视为考核合格。
㈥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我县人民政府网站与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㈦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我局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五、聘用与待遇
㈠按我县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推荐就业学校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
㈡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务必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后,才能办理工资审批手续。
六、其他事项
㈠浦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pc.gov.cn。
㈡考生咨询电话:0599-2842340、2842208。
㈢本公告由浦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浦 城 县 教 育 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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