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7月2日-7月4日
笔试时间:7月10日
试教时间:7月13日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幼儿教师合理流动,解决城区幼儿园集团化办园改革的师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全县公办教师中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选调幼儿园教师31名。
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需设岗,严格选拔,择优选调。
二.岗位及选调数量
1.县一幼19名。
其中:本部4名、杨坪分园6名、下关分园3名、三幼分园3名、宋场分园3名。
2.县二幼12名。
其中:本部3名、凤山分园3名、邢泉分园6 名。
三.基本报名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优良, 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及以后出生),身体 健康。
(三)我县在岗正式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2018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四.选调范围
1.在我县农村幼儿园任教,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2.在我县中小学任教,专科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幼师)专业(含中专所学相应专业),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限报一个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未满影响选调的。
3.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六.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7月1日):发布“秦安县2021年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二)报名、资格初审(7月2日-7月4日):参加报考的教师统一到所在学校(学区)报名,报名时填写《秦安县2021年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推荐报名表》(报考岗位填选县一幼或县二幼),先由学校(学区)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予以推荐。推荐表一律由学校(学区)校长审核并签署“同意推荐”的意见,加盖学校(学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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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7月5日):学校(学区)汇总后由单位统一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复审(同时上报电子稿)。报名时教师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审验后交复印件各1份)。
(四)领取准考证(7月9日下午):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单位指派专人在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7月10日):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幼教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六)试教(7月13日):按一幼和二幼岗位选调数量的1:1.5的比例(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按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确定符合参加试教人员。
试教内容:以问答、朗诵和艺术表演的形式进行。问答和朗诵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内容是有关幼儿教育、专业学习、工作愿望等方面的问题,朗诵或讲述所抽取的中外优秀儿童文学作品;艺术表演主要测试艺术素养,应试者从音乐(声乐或器乐)、舞蹈、美术(绘画或手工制作)三个科目中任选一项进行才艺展示。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七)加分项(7月14日),满分2分。由学区(学校)对参加试教人员统一报送加分项证明(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
1.班主任工作加分,满分1分。班主任工作连续满3年加0.2分,连续满6年加0.4分,连续满9年加0.6分,连续满12年加0.8分,
连续满15年及以上加1分。不重复累计加分(只加1次最高得分)。
2.获奖加分,满分1分。国家、省、市、县、乡(校)级奖依次加1分、0.9分、0.7分、0.5分、0.3分。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奖项按相应低一级别党委、政府奖项的分值计算。国家、省、市教科所的现场优质课、示范课奖项分别按省级、市级、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奖项计算分值。获奖类别包括:各级“园丁奖”;各级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省级乡村骨干教师;省、市、县级现场优质课、示范课获奖人员;各级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他奖项不纳入加分项。不重复累计加分(只加1次最高荣誉得分)。
(八)人选确定(7月15日):按照(笔试成绩x50%)+(试教成绩x50%)+(加分项成绩),计算出应试者综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分别按县一幼、二幼岗位数,依据应试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调人员;总成绩并列时,试教成绩高者优先选调,试教成绩也相同时,加分项成绩高者优先选调。并将选调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九)选岗及培训:在确定的县一幼、二幼拟选调人员范围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选调人员自愿选择具体岗位,上岗前分别在县一幼、二幼、一幼(三幼分园)进行岗前培训。
(十)发文调动:上报县委、政府领导审定后,由县教育局发文调动。
七.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各学区、学校要加强对教师选调工作的宣传,务必将选调工作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一位教师。
(二)各学区(学校)校长作为选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把资格初审关,确保参加选调教师的所有信息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要充分尊重教师个人意愿,不得无故阻碍或拖延教师报名的资格审核工作。对把关不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全县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学区、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三)所有参与选调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严守选调工作纪律,严禁违规舞弊行为发生。
(四)参加选调报名的教师要按照师德师风工作要求,提供本人真实的信息资料,杜绝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报考参加县域内各类选调。
(五)在选调任何环节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选调工作防疫要求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
八.经费保障
本次选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拨付,不向报考教师收取费用。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在教育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秦安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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