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 5月10日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定远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中共定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定远县纪委监委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2021年度定远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共120名(详见附件1:《2021年定远县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16日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发布。
在2021年度定远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在2021年度全县幼儿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定远县户籍(或者定远县生源)人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岗位职责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备其中1条即可)。
1.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国家承认的幼儿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3.全日制中等幼儿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学历并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4月16日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 5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 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六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 0550-4998896,0550-4998881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等材料,报考限本县户籍人员(或者生源)的岗位,需提供居民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证书、鉴定表),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报名。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任职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附件3),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网上下载填写《2021年定远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1年定远县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组岗位。应聘同组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少数组别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同意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组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2日工作时间到定远县教育体育局人师股(317办公室)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专业测试每人收取80元专业测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报名人员务必于2021年5月20日-21日(工作时间)持缴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体育局人师股(31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测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专业课》为大专层次幼儿学科专业知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为大专层次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学。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
8:00-10:00 《专业课》
10:30-12:00《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定远县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合成成绩为《专业课》成绩x60%+《幼儿教育综合知识》x40%。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
2.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中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专业测试人员的范围。根据报考的组别,分别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3)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分组别专业测试,采取才艺展示、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专业测试时间10分钟,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具体办法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公布。专业测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4)专业测试时间及信息查询。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专业测试程序与规则、专业测试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x60%+专业测试成绩x40%。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排序,笔试合成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专业课》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定远县教体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七)择校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分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择校者,视作自动放弃。择校时间和地点在县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报批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县纪委0550—4288169)。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定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远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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