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
考试时间:2021年4月20日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嘉善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嘉善县教育系统将开展第三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一流建设高校”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4.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
1.全日制“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背景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均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
3.应聘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附件3)。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华师大二附中嘉善实验学校(筹)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27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其中初中教师16人、小学教师11人。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附件1)所列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
(2)报名地点:华东师大二附中(上海浦东新区祖冲之路736号)。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一份(附件2);
(2)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成绩单和学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本科录取的批次证明(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12所浙江省内重点建设本科院校除外);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21年4月20日。
(2)考试地点:华东师大二附中(上海浦东新区祖冲之路736号)。
2.考试形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华师大二附中嘉善实验学校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形式为说课和综合面试。
说课: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
综合面试:主在考核应聘对象综合素质,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层次,不合不予录取。
3.确认意向:对综合面试合格的应聘对象于招聘当天初步确定录用意向,如果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三)体检
按综合面试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事业编制在职教师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县教育局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在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229418196/index.html
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凡被聘用者,在华师大二附中嘉善实验学校(筹)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
五、人才政策
符合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目录的人员,录用为事业编制教师的,奖励政策按嘉善县《关于进一步加大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的意见》执行。住房补助政策按照《嘉善县“文教卫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住房券”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执行。
六、其他说明
1.疫情防控。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2.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报名时暂无教师资格证要求的,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3.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4. 联系人:吴群老师、 联系电话13301846030。
5.监督投诉电话:0573-89102150。
附件:
嘉善县教育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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