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6日-3月18日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6〕232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艺术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区艺术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2021年我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艺术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岗位需求,招聘优秀艺术专业教师到双流区艺体中学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方法;
2.具体招聘岗位的要求详见岗位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及资格审查程序。应聘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印证材料于2021年3月16日-3月18日(每天9:00-17:00)到成都市双流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510室(成都市双流区棠湖北路一段84号,联系电话:028-68380270)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成功后领取《初选通知书》。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成都市双流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
(二)招聘程序及考核方式
1.初选。
初选由招聘学校在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和区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下组织进行,主要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高中美术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素描、色彩和速写”;高中音乐(声乐方向)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现场演唱歌曲两首(一首意大利原文演唱的歌剧‘咏叹调’,一首中国歌曲)、自弹自唱指定声乐一首”;高中音乐(器乐方向)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演奏自备乐曲、练习曲各一首(自备器乐);视奏指定作品一首”。招聘学校根据初选成绩按照原则上不低于1∶2 的比例推荐参加全区统一面试。初选时间和地点见《初选通知书》。
2.资格复审。
由区教育局联合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相关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对面试参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面试。
由区教育局联合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组织相关学科专家,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对初选通过人员进行统一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教师素质、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基本功等方面的综合情况。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成都市双流区教育人才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二)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成都市双流教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市双流区人才和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报到要求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并同单位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试用期等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应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调(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六、其他事项
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招聘学校岗位在总指标内可适当进行内部调剂。
七、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28-68380270(成都市双流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28-85816360(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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