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3日
苏州工业园区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重要的合作旗舰项目,连续四年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评中综合排名第一,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典范”。自开发建设以来,园区始终坚持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战略,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地位,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均衡化、国际化和特色化建设,开创了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为进一步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更好地为园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性质
事业编制身份引进。
二、 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类别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符合条件的应届博士生可先上岗再考证)
(二)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近或相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的普通高校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已在本区录用的编制内、企业化管理教师。
四、其他应聘条件
本次园区教育系统招聘的事业编教师,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高层次人才或紧缺型人才的条件之一。
(一)高层次人才:《园区党工委关于深化实施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的意见》文件中规定的特聘人才条件的骨干教师。
A类特聘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或省级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B类特聘人才: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大市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C类特聘人才:大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姑苏教育青年拔尖人才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D类特聘人才: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紧缺型人才
A类:双一流高校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等名牌高校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含应届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B类:优秀的学科教学类高层次人才: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丰,具有学科教学类区级骨干教师称号,并荣获省级教师基本功大赛或省级评优课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层次专业奖项,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C类:优秀中高考学科教研员:质量意识强,教学实绩好,中考或高考成绩在当地有较高知名度,具有三年及以上设区市教研机构或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岗位经历,具有学科教学类区级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级职称及以上(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D类:优秀的高中学科竞赛教练:三年以上竞赛教学工作经历,能独立承担本学科的竞赛教学任务,近三年有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一等奖或多人次省级一等奖的业绩,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特别优秀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岗位需求
1.高中段
语文: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1)
数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1)、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2)
物理: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中学(1)、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2)
化学: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1)、苏州大学附属中学(1)、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中学(1)、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2)
生物: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1)
政治: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中学(1)
历史: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1)
地理: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中学(1)
2.初中段
语文: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1)、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初级中学(1)、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1)
数学: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1)、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1)、苏州工业园区星浦学校(1)
英语: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初级中学(1)、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1)、苏州工业园区星汇学校(1)
物理: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1)、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1)
化学: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学校(1)
道德与法治:苏州工业园区星汇学校(1)
地理: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初级中学(1)、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学校(1)、苏州工业园区星汇学校(1)
3.小学段
语文: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1)、苏州工业园区星汇学校(2)、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实验学校(1)、苏州工业园区星浦学校(1)、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小学(1)、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小学(1)、苏州工业园区翰林小学(1)、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小学(2)、苏州工业园区车坊实验小学(1)
数学: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1)、苏州工业园区星汇学校(1)、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实验学校(1)
英语:苏州工业园区星汇学校(1)
美术:苏州工业园区青剑湖学校(1)、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小学(1)
注:本公告中学科需求按照实际报名情况动态调整,最终岗位数以录用结果为准。
六、报名流程和考核办法
(一)报名流程
应聘者根据本公告中投放的岗位,填写事业编应聘人员信息填报表.xlsx,联系意向单位投递简历材料(报名材料不退还)。如无意向单位,请将简历材料直接发送至dgang@sipac.gov.cn,并注明接受区域调配。
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日,截止日期后报名的应聘者(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根据实际招聘进度另行组织。
单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1299008568@qq.com 0512-69995904 苏州大学附属中学 sdfzrczp@163.com 0512-62520260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 nhszfz@126.com 0512-68731625 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中学 zp@xjdszfz.com 0512-65936221 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初级中学 xfcz2018@163.com 0512-66603190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 xhxxzxzp@163.com 0512-67618685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小学 410426258@qq.com 0512-67638685 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初中) xwxxzhaopin@163.com 0512-67233176 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小学) xwxxzhaopin@163.com 0512-62751962 苏州园区金鸡湖学校 sipjjhxx@163.com 0512-62898722 苏州工业园区青剑湖学校 sipqjh@163.com 0512-67067691 苏州工业园区星汇学校 sipxhs@163.com 0512-62738126 0512-62738106 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实验学校 759842312@qq.com 0512-65917089 苏州工业园区星浦学校 87427638@qq.com 0512-62812252 苏州工业园区翰林小学 siphanlinxiaoxue@163.com 0512-69562817 0512-69562697 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小学 1178926117@qq.com 0512-66608068 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小学 sipdshzp@126.com 0512-65953558 苏州工业园区车坊实验小学 739544178@qq.com 0512-65929079
(二)材料审核
3月4日-7日,学校对事业编报考者所投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材料审核结果择优选择部分优秀应聘人员进入学校考核环节。
(三)学校考核
3月8日-12日,学校组织优秀报考者进行考核,考核包括笔试、业务考核及面试等,择优推荐通过校内考核人员进入教育局考核环节(所有推荐至教育局参加考核的报考者需经推荐所在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同意)。同一名考生,只能由一所学校推荐参加教育局考核。学校将通过校内考核人员信息录入至招聘系统,教育局进行信息审核。
(四)教育局考核
3月中下旬,教育局根据学校推荐情况,组织报考者进行人才素质测评(含材料赋分)、业务考核和结构化面试,教育局按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教育局具体考核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园区教育网相关公示公告。
(五)党委会审定
综合招考情况、各校岗位需求等,拟录用人员情况提交教育党委会集体审定。
七、体检和考察
1.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了解德、能、勤、绩、廉表现,核查是否存在需要回避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录用
1.教育局对通过体检、考察环节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2.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监督办法
2021年园区教育局事业编制引进高层次及紧缺型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公告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1年2月25日
附件:园区党工委关于深化实施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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