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招聘所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35名)

来源:珠海市人社局时间:2020-11-25 10:16:19

关键词: 招教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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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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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17:00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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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在武汉、广州设立考点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所属公办中小学教师3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简介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区)位于珠海市西南端、黄茅海东岸、珠江鸡啼门至虎跳门出海口之间,是依托华南沿海主枢纽港高栏港而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2月,国务院批准在高栏港经济区2.514平方公里的区域内成立珠海高栏港综合保税区。高栏港区下辖南水镇、平沙镇,总面积380平方公里,2018年末常住人口18.4万人。高栏港经济区地理位置十分优越距离香港、澳门分别为45海里和11海里,南端泊位距离国际主航道仅1海里。广珠铁路和高栏港高速通车后,高栏港可与珠三角地区形成2小时经济圈,辐射珠江口西岸城市群和华南、西南、中南地区,是西江及南中国海走向世界的门户,是广东海洋经济具活力和潜力的地区之一。高栏港经济区是珠海实体经济主阵地和经济发展重要引擎,是珠海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重要门户枢纽、珠江口西岸城市和沿海经济带的重要力量,更是西江及南中国海走向世界的门户枢纽和“一带一路”建设沿线重要节点。辖区现有公办中小学校11所,其中初中4所、小学7所,均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http://www.zhdz.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F1:岗位代码A001—A015岗位,招聘范围及对象为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以下人员: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为2019年至本招聘报名结束期间(即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10日)毕业,且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F2:岗位代码B10—B12岗位为基层服务人员专门岗位,其招聘范围及对象为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下列基层服务人员:

(一)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前须取得相应的证书,证书遗失的可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本市镇村(含涉农社区)基层专业服务人员:在我市镇村(含涉农社区)基层(具体名单见附件1)服务满2年的各类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在农村教师、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农技推广员、养老护理员、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等专业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及珠海市镇村战略后备人才等镇村专门服务项目人员(凭服务地所属乡镇及以上党委、人民政府或其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签订的合同等其他同等效用的相关佐证材料报考)。

说明:不接受仍在读的国(境)外留学生报考。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按《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执行;港澳居民报考的,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7号)执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及人数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20年下半年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到区内中小学校任教,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

1.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毕业时须同时取得所学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以第二学位报考的考生)。

2.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20年下半年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考生须以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附件3)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确认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B0401)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A0401),且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语文教师岗位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须二级乙等及以上。

4.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考生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5.年龄要求:F1招聘范围及对象内的考生年龄不限;F2招聘范围及对象内的考生年龄要求为本科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程序及方法:网上报名—>网上初选(含网上资格审查)—>技能测试(限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岗位)—>笔试—>现场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及审档—>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http://www.zhdz.gov.cn/的“通知公告”栏《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系统》或登录网址:http://113.106.122.242:9090/报名,要求考生秉着诚信报考的态度,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及时修改查询密码,自行打印1份经初选通过的《报名表》。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至2020年12月10日17:00时截止。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将以下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1)身份证;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报名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3)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

(4)普通话等级证;

(5)教师资格证书(没有资格证书的提交承诺书);

(6)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7)其它获奖证书、作品、学生干部等资料;

(8)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报名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③岗位代码B10—B12岗位的基层服务人员报考时,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考点、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并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相应的佐证材料。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网上初选(含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组织评委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查阅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要时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充分了解考生的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对考生所在院校、学习成绩、学生干部、获奖、谈话表现等情况,择优确定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按不超过各岗位拟聘人数的10倍确定通过资格审查并入围笔试人员名单。

网上初选结果及下一环节有关事项于2020年12月中旬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http://www.zhdz.gov.cn/公布。

笔试前,体育(A008)、信息技术(A011)、音乐(A015)岗位考生增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广州、武汉考点初定为12月中旬。笔试时间地点:初定12月中旬,在武汉、广州两地同时进行,(考生在考试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查验材料原件,交报名表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疫情原因考试时间和地点需要调整时,以调整后的通知为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技能测试及笔试、面试等环节考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参加。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考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育、音乐、信息技术等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考试的,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报考体育(A008)、信息技术(A011)、音乐(A015)岗位考生进行技能测试,请考生自备服装、器械、乐器、伴奏音乐等装备用品。技能测试结束后,各岗位按技能测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入围笔试人员,技能测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笔试条件人数进行。若同一岗位进入笔试人选中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及入围笔试人员名单于测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网站公布。

2.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专业及业务知识等。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招聘人数≤2名的岗位,按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人数≥3名的岗位,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选中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2020年12月中下旬。考生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事宜,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上公布。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采取“答辩+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依“面试、笔试”成绩顺序(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岗位依“专业技能、面试、笔试”成绩顺序),按其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仍然同分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审议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4.注意事项:

(1)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现场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2)涉及本次招聘的通知、公告,均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http://www.zhdz.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主动放弃拟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签订三方协议书后无故违约的,将被取消拟聘用资格,并被列为失信对象报有关部门处置。

(五)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

面试成绩、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网站公告。

(六)体检

体检在珠海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招聘结果报市主管部门认定后,由区教育部门统一调配到学校,并办理拟聘人员毕业生接收、入编、聘用等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统一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十)递补

在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8606、7268862;联系人:陈老师、凌老师(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1楼1103室,邮编:519050)。监督投诉电话:0756-7268501(区党政办),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7楼1702室,邮编:519050。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②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③有其它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拟聘资格:①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②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③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组织调配的;④未能在规定日期前报到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聘用的。

(五)有关防疫要求,请考生按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上新发布的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1:珠海市行政村(涉农社区)名单.xls
附件2: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20年下半年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相关资料承诺书.doc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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