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网报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11月18日17:00
考试时间:11月22日(详见考生须知) 21浙江招教网学习群 :1067986694(点击进群,群内及时发布浙江考试资讯,并定期分享招教备考资料)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金华开发区实际,决定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要求及计划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专业对口,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聘用手续办理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年龄要求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应聘者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江南片区学校的,要求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为师范类;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60%(其中报考江南片区学校的,要求排名前50%)。
4.第一批录取的普通高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荣誉、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其中报考江南片区学校的,要求排名前30%)。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具体程序为:
(一)发布公告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人才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11月18日17:00(以邮箱收取时间为准)。
报名人员应递交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照片:(1)身份证(正反面);(2)《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3);(3)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5)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应届优秀毕业生佐证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有效材料);(6)各类荣誉、比赛及奖项材料;(7)担任学生会干部等其它材料;(8)高校期间成绩材料;((5)-(8)项材料酌情提供)。
以上材料分类按序压缩打包(以“片区+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1159726463@qq.com。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人员需在11月21日16:00前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浙江师范大学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21日,8:00-16:30,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门网球场。应聘者从浙江师范大学东门进入报名现场,需提供14天健康轨迹证明(事先下载打印)和健康码绿码,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应聘者应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材料同网络报名。
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说课人员按照实际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考试时间:11月22日(详见考生须知)。
地点:金华市湖海塘中学12号楼。
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若成绩相同另行加试)。
(四)择岗、签订就业协议
按报名岗位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阳光择岗,并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对象正式聘用前需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
2.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3.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4.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与所聘专业要求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一流”高校(专业)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金西学校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可延期到2022年7月31日前)。
本次招聘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三)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2372600。
(四)考试成绩及公示详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jhk.gov.cn),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次招聘设置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6年。
(六)招聘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汇总表
2.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江南片区学校)
3.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金西片区学校)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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