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14日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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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师资力量。现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学校教师岗位空缺和教学工作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7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这次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定校、定岗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倾斜农村薄弱学校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0年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注: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此次招聘为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为7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绛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3日及之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3.资格证要求:(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岗位须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且报考初、高中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求一致。(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只要符合初中、小学岗位规定的学历和学科要求即可报考相应岗位。对暂未取得者,要求被聘用后在试用期内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普通话证要求: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普通话二级甲等,其它教师岗位为二级乙等。对暂未取得者,要求被聘用后在试用期内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要求: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晋西北计划人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服务地为山西省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军人视同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专门岗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不能报考。
3.现役军人和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绛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的指导下,由绛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办公室组织实施。
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
1.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11日,通过“绛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iangxian.gov.cn)”和绛县电视台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2. 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教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绛县人民政府网站”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8:00时—2020年8月14日17:00时。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其中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绛县教科局负责,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8月15日。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后,登陆“绛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0年8月 15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绛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陆“绛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具体打印时间详见“绛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5)注意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不受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岗位后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改报时间为2020年8月16日8:00--17:00。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将如数退还。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调整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同类普通岗位;服务基层项目被取消的,考生将自动合并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同类普通岗位参加考试。调整情况在笔试之前公告。
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参照《2020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以报考;报考专业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均可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要求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3. 考试
考试为笔试和面试两项内容。
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考试工作由县教科局组织实施,教科局履行直接责任。考试一律在标准化试场进行,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录像,录像资料存档。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绛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1)笔试
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由具有资质的机构担任。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时间150分钟。
笔试内容:
高中、初中各科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高中、本科知识为主。
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初中、高中知识为主。
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和幼教工作综合应用能力等知识。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在“绛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 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县教科局共同负责,具体时间待定。
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档案(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科学历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提供)、网上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已参加工作的需要另外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且没有合格证书的考生需要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及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需携带合格证书进行资格复审。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予以等额递补,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并进行公示。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
面试主要采取讲课的方式。面试考官7人,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资质的教师担任。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分数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绛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4)综合排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低合格分数线不低于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4.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数与岗位数的比例为1:1。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5.考察
考察由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6.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绛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绛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7.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执行国家见习期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申报,人社局审核,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审批,财政部门列支。试用期满,由人社部门和教科局共同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报请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审批后予以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档案、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允许调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六、岗前培训
被聘用的教师,由县教科局组织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绛县教科局 0359-652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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