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7月15日
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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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快人才引进步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我县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教师80名。现将引进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3.坚持事业为上、担当作为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岗位名额
2020年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教师80名。普通高中教师50名,其中平定县第一中学校10名,平定县第二中学校高中部40名;县城中小学教师20名,其中平定县第二实验小学7名,平定县第三实验小学8名,平定县冠山联校5名(东关初级中学校2名,城关初级中学校3名);平定县红卫幼儿园幼儿教师1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平定县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目录》(附件1)。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普通高中、初级中学校教师: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一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小学教师: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一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师范类院校二本A类、B类应往届毕业生也可作为引进对象;
幼儿教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报名;
4.符合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备政策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资格条件;
7.自愿在我县服务不少于5年。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期取得,取消资格。
(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不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引进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发布公告
在平定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pd.gov.cn)发布《平定县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及以后相关环节的公告。
2.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8:00至2020年7月15日18: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之后不得更改所选岗位),报考人员请在平定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平定县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扫描件与附件2、附件3进行压缩后,打包发送到报名邮箱:pdjkj2020rcyj@vip.163.com,邮件文件命名为“引进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如:平定一中高中语文教师张某某)。
其中,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无违法违纪无处分证明、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于2020年7月1日8:00至2020年7月20日18:00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查合格人员,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专业测评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报名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专业测评资格。
(三)专业测评
专业测评以面试为主
1.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评(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平定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2.专业测评方式:以讲课与答辩为主。通过面试考察专业能力和素质。
3.专业测评总分值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专业测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引进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面试人员专业测评须为合格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专业测评总分值相同,优先录用讲课成绩较高的人员,若讲课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一场,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四)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1: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照面试结果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拟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入体检人员若在体检环节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各引才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复核。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拟引进人选若在体检和考察环节自动放弃或未通过,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在平定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引才条件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对新聘用的人员,由引进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待遇
引进的中小学教师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的幼儿教师纳入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所有引进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五、工作纪律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由平定县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353-6163035(平定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0353-6062542(平定县教育科技局)
六、其它
本次引进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牵头,教育科技局、人社局具体实施。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平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3-6166001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附件:
2.平定县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平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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