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8月7日
笔试时间: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根据《南丰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问题整改方案》(丰办字〔2018〕49号)和《南丰县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2019年暑期开展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使选调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南丰县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调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纪委监委、政府办、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司法局、编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人社局,由人社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选调的日常工作。同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二、选调计划及条件
(一)农村中学选调县城中学
1.选调对象。本县农村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且在本县农村中学任教满三年(2016年9月及以前任教),其中政策性安置人员须按服务期要求执行(如特岗教师转编后须满三年,“三定向”教师工作须满五年,支教教师安置后工作须满二年等)。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三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或转岗培训证一致,或选调人员近三年任教过所申报选调学科达一学年以上(由学校出具证明)。
(二)农村小学选调县城小学
1.选调对象。本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且在本县农村小学任教满三年(2016年9月及以前任教),其中政策性安置人员须按服务期要求执行(如特岗教师转编后须满三年,“三定向”教师工作须满五年,支教教师安置后须工作满二年等)。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三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或转岗培训证中的学科一致,或选调人员近三年任教过所申报选调学科达一学年以上(由学校出具证明)。
(三)农村小学选调农村中学
1.选调对象。本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且在本县农村小学任教满三年(2016年9月及以前任教),其中政策性安置人员须按服务期要求执行(如特岗教师转编后须满三年,“三定向”教师工作须满五年,支教教师安置后须工作满二年等)。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年龄要求。参加选调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三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中的学科一致。
(四)县教研室选调中学语文教研员
1.选调对象。全县在编在岗中学语文教师(含职校)。
2.年龄要求。参加选调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选调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擅长写作,有扎实的教学教研能力。
4.学科条件。具有初中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或语文职称资格证。
(五)其他条件
1.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不符合选调条件。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问题且正在调查之中者。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限之内或被纪监委部门立案、调查者。
(3)近五年内(2014年9月1日至今)有停薪留职或擅自离岗行为者。
(4)通过“三定向”培养、公开招聘进入教师队伍的农村幼儿教师。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它情形的。
2.免试资格。获得全国教育系统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由县、市、省教育部门层层评选并经省厅认定),全国性教学竞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层层选派,现场课堂教学形式)获一等奖的,由本人根据荣誉证书相应学科或教师资格证书相应学科在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可免试调入县城学校工作。免试调入的人数包含在本次选调相应的学科名额之内。但不适用于第三、第四项选调计划。
三、选调名额
1.农村中学选调县城中学。县城中学共选调教师40名,其中语文9名、数学9名、英语4名、化学2名、历史2名、物理2名、政治2名、生物2名、地理2名、音乐2名、体育2名、美术2名。
2.农村小学选调县城小学。县城小学共选调教师26名,其中语文9名、数学9名、英语2名、体育2名、美术2名、音乐2名。
3.农村小学选调农村中学。农村中学共选调教师10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2名。
4.县教体局选调中学语文教研员。从全县中学语文教师中选调1名教研员。
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学科岗位数之比不足3:1的,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减或取消选调名额。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公开报名
1.教师报名时只能申报一种类别及学科,且符合选调类别的基本条件,不能交叉申报。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8月7日。
3.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三楼会议室。
4.报名材料:报名时须带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转岗培训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无停薪留职或擅自离岗证明、综合加分的证明、任教学科年限证明等材料及一寸免冠照2张,由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填报选调岗位。
(二)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名额与对象,核发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方案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选调教师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选调教研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9年8月17日。
2.笔试地点:县桔都小学。
3.考试内容及计分
(1)选调教师考试:选调人员参加所申报学科的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总分的70%)、教材教法(占笔试总分的15%)、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笔试总分的15%)。考试总分为100分。
(2)选调教研员考试:笔试内容为材料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分的40%。面试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如末位同分,则一并入闱面试。面试内容为教学试讲,由县教体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面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分的6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加分
农村中小学选调县城中小学,根据下列加分项进行综合加分。
(1)夫妻双方在本县农村从事教育工作且均在编在岗,若一方申请参加选调的加3分;若双方同时申请参加选调的,自行商定其中一方加3分。
(2)教龄每周年加0.2分。
(3)在边远和边远学校任教累计满10周年现在边远学校任教1周年的加2分,在边远和边远学校任教累计满10周年现在边远学校任教的加1分。边远和边远学校的认定以《南丰县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学校为依据。
以上各项综合加分由选调人员相关学校出具证明材料,选调人员报名时将加分证明材料上交,后由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未列入加分项目的不计分。选调人员的综合加分直接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确定入选人员
1.参加选调教师入围人选的后得分为笔试及综合加分的总和(保留一位小数点),依据后得分和选调学科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选人员名单。若后一名入选者的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笔试得分情况比较,笔试分数高者入选。如还出现并列情况,则按教龄比较,教龄长者入选。若教龄相同,则按农村学校班子成员(含村小校长)、现借用在县城学校任教的依次比较,前者优先入选。
2.选调教研员的后得分为笔试和面试的总和(保留一位小数点)。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选人员名单。若入选者的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先按笔试得分情况比较,笔试分数高者入选。如还出现并列情况,则再按面试得分情况比较,面试分数高者入选。如还出现并列情况,则按教龄比较,教龄长者入选。
选调入选人员确定后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如无异议,经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政府批准。
六、选岗及调动
1.农村中学选调县城中学。对经县政府批准入选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南丰二中,如入选教师原来借用或集团化交流在南丰一中的则安排到南丰一中。
2.农村小学选调县城小学、农村小学选调农村中学。对经县政府批准入选的教师,由县教体局制定选岗方案,通过公开选岗方式确定具体任教学校和任教岗位,不服从选岗安排者3年内不得再参加选调考试。
县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根据县政府批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农村教师选调进城后,不再参与原学校的职称申报、评审和聘任工作。
本方案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由南丰县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其他
1、本次考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2、从2020年开始,选调县城中小学教师需在农村中小学任教满5周年以上。
南丰县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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