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9 日9:00—2019年7月21日17:00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下午14:00至16:00
为进一步缓解我县教师资源紧张现状,解决单人幼儿园(含教学点)教师不足的困难,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农村单人教学点(幼儿园)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女教师100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委领导议事纪要》([2019]11号)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平招聘,加大公开和监督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提高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水平。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教育行政部门按政策劳务派遣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围场县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围场县设岗乡镇本乡镇户籍(或配偶为围场县设岗乡镇本乡镇户籍),(以本人户口本登记的户籍为准,应届毕业生因考入高校将户口迁出,毕业后尚未迁回的考生,由原迁出派出所出具证明,公安局核实并盖章。配偶具有设岗乡镇本地户籍、本人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须出具结婚证及配偶户籍有效证明材料)。
(三),女性,年龄18至45周岁(1974年7月17日—2001年7月1 6日出生),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在农村学校代课一年及以上,且现在仍在农村学校代课的年龄放宽到47 周岁(1972年7月17日—2001年7月1 6日出生),学历放宽到初中及以上,农村学校代课教师需提供代课时间证明及代课期间的工资表。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五),具有从事小学或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7月16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不可以报考;
4.被我县录用的特岗教师(含试用期)不能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7月16日—2019年7月20日通过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eichang.gov.cn)、围场电视台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9 日9:00—2019年7月21日17:00结束。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www.weichang.gov.cn)人社局专栏”,主要环节有:注册、提交报考申请、准考证打印、参加考试,每名考生只能按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乡镇报考一个乡镇岗位。
3.报名基本程序:
(1)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考生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首次进入报名系统时须输入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报名与考试时的身份证信息须一致。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19年7月24日9点至2019年7月25日17:00点结束,登录网址: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eichang.gov.cn)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工作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务操作手册》组织实施,规范程序,防范风险,加强防范高科技作弊。
(1)笔试采取闭卷全封闭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时政知识、幼教基础知识等教师应知应会内容。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主要考察应聘者从教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总成绩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命题机构有偿提供或抽调专家封闭出题。笔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2个工作日在围场县人民政府网(www.weichang.gov.cn)公布。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下午14:00至16:00。笔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本次考试在县内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确定笔试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审查。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7月29日考生在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weichang.gov.cn)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19年7月30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审查地点:围场镇南迎宾路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141大厅。
审查工作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应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农村代课人员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查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 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
(四)体检、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审查及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eich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和考核。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同一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按照考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学区中心校分配到具体幼儿园。考试成绩相同者参照资格审查人员的办法排序。
(六)劳务派遣
经公示无异议,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文件、法律要求和规定,用人单位(第三方)与用工单位(被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的方式,向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形式进行派遣,期限3年。派遣期间,月工资2600元,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个人应承担部分个人承担),被派遣人员应遵守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第三方)管理,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求安排被派遣人员相应的岗位。派遣期间,学区中心校负责对被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有权终止劳务合同。根据教学点(幼儿园)生源具体情况,学区中心校(用工单位)可对被派遣人在本乡镇范围内教学点(幼儿园)间调剂,并及时报派遣单位(第三方)备案。合同到期,劳务派遣关系自动解除。
(七)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签订劳动合同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考生违纪参照公务员考试违纪规定处理。
(八)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开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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