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市城阳区所属中学面向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聘聘用制教师40名(详见附件《2019年青岛市城阳区中学聘用制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高校2019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研究生和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9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应具有本科学历及相应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硕士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现场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预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2019年青岛市城阳区中学聘用制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1),于2019年3月8日至3月17日发送到电子邮箱cyjtj_2@qd.shandong.cn,进行“预报名”。邮件主题为“大学名称+所报学段+专业+姓名”。
(二)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根据网上“预报名”情况安排行程,赴相关高校开展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工作,对“预报名”情况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城阳政务网另行通知。同时视情接受非“预报名”人员的现场报名,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的人员都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表》(附件1);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有效身份证;
4、2019年应届师范毕业生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
5、个人奖项等证书(以教育主管部门、本院校发放为准);
6、个人专业成绩证明材料(近2年考试成绩单,需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查后现场退回。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初试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组织现场初试。初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对初试合格的人员有招聘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回城阳区集中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四、面试
面试在青岛市城阳区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面试采用“说课”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技能等方面。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本场考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订《三方协议》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签订《三方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签订《三方协议》后放弃应聘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低服务期制度,在城阳区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八、纪律
本次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聘用制教师管理及相关待遇
1、聘用制教师与在编教师实行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
2、聘用制教师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
十、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人员的工作岗位全部安排在青岛市城阳区所属中学(含高中和初中),拟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根据所持有教师资格证层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面试成绩相同者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岗位信息将在签订协议前向考生公布。
(二)其他招聘事宜,请关注相关院校网站与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7868743, 0532-58713952。
监督电话: 0532-58659705。
附件2:2019年青岛市城阳区中学聘用制教师校园招聘诚信承诺书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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