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至8月21日(星期二)下午18:00止(每天8:30至18:00)
备考推荐:2018年四川教师招聘考试协议班点击进群:719968851 四川招教交流群(群内定期分享招教资料、发布考试新信息)
一、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选聘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到城区学校小学、初中岗位任教教师共65名。城区高中学校学科教师、幼儿园教师选聘根据需要另行公告。
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平昌县2018年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教师岗位及条件表》。
二、选聘范围及原则
(一)选聘范围
本县农村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本人自愿报名,学校审核同意的原则。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选聘岗位。
(二)学历条件
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条件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四)教师资格条件
报考初中岗位教师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其他岗位教师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五)教学经历条件
报考各个岗位学科教师须具有五年及以上本县农村学校教学经历,且所任教学科和学段与选聘岗位学科和学段须一致(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教师不分学段)。教学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2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5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4.城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至8月21日(星期二)下午18:00止(每天8:30至18:00)。
(三)报名地点
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四楼会议室。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将即时取消选聘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报考信息确认表(报考者须承诺“选聘后自愿聘用在设岗学校空缺岗位等级岗位, 3年内不申请调动”,同时所在学校校长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现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所在学校出具的农村学校教学经历(须注明农村学校任教起止时间、任教学段、任教学科)书面证明材料(校长、教导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6)可以用于加分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资格审查合格并按规定缴费的报考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参加人员:报考初中岗位学科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笔试时间:2018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报考者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初中岗位学科按高考、中考要求命题,各占50%;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按中考要求命题。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8年8月24日在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网站公布。
5.查分:报考者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10:00至12:00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在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1)报考音体美、信息技术岗位学科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报考后即领取面试通知书;
(2)报考初中岗位学科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学科人员,根据岗位学科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的岗位,有笔试成绩的报考者均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2018年8月24日下午在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网站公布。
2.面试时间:2018年8月25日上午8:00开始面试。
3.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面试公告。
4.面试内容:面试采取抽签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与面试岗位学科一致,内容来自教材。重点考核教师基本素养、所面试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采用现场评分方式进行。考生在抽取说课内容后,有30分钟的备课时间,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成绩计算
1.音体美、信息技术岗位学科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面试成绩+ 加分。
2.初中岗位学科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学科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 专业科目面试成绩×50% + 加分。
六、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加分(以文件、证书或简报原件为依据):
(一) 2013年9月1日以后获国家、省、市、县级党委(政府)表扬(同级人社、教育部门联合表扬视同)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美教师、满意教师、师德楷模、师德标兵,分别加2.5、2、1.5、1分;
(二) 2013年9月1日以后获国家、省、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表扬的,分别加2、1.5、1、0.5分;
(三)2013年9月1日以后获国家、省、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级教育学会、教科所、电教、教仪机构视同)组织的现场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的每次分别加2.5、2、1、0.5分,获二等奖的每次分别加1.5、1、0.4、0.2分;
(四)省、市、县特级教师(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分别加1、0.4、0.2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递交本人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现场审查并确认加分分值。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同一年度相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同一年度不同项目加分按规定加分;不同年度相同项目加分可累计加分,不同年度不同项目加分按规定加分。加分高不超过3分。
七、选岗
依据选聘岗位及人数,按照岗位学科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选岗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员,若仍相同则全日制学历优先确定选岗人员(后一名按上述办法仍并列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选岗人员名单于2018年8月26日上午在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网站公布,选岗时间在2018年8月26日下午15:00。
参加选岗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科岗位学校,因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八、缴费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50元收费,面试按每人每科80元收费。
九、考核考察
县教科体局与用人学校联合对拟选聘对象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缺额,按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选聘人员于2018年8月27日至30日在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网站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干部群众若有情况反映,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制度,到设岗学校竞聘上岗,确定岗位等级和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二、工作纪律
严格公开选聘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遵守工作纪律和要求,不得循私舞弊。报考者须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等依据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证属实,取消其选聘资格,除按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三年内不得参加农村教师进城考试。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明确。
咨询电话:0827—6222816
附件:
1.平昌县2018年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教师岗位及条件表
2.公开选聘报考信息确认表
3.农村学校教学工作经历证明
2018年8月17日
2024年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客服
手机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客服老师微信领取
相关推荐:
手机登录下载
微信扫码下载
微信扫一扫,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