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9日9:00—2018年7月23日9:00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8日上午9:00至11:00 备考推荐:2018年河北教师招聘考试协议班 点击进群:309371384河北招教交流群(群内定期分享招教资料、发布考试新信息)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补充优秀人才,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精神和《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教师缺编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教师159名,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平招聘,加大公开和监督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提高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水平。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系统农村幼儿教师岗位30名、围场一中教师岗位35名、县城初中教师岗位70名及职教中心教师岗位24名进行公开招聘。具体岗位信息详见《承德市围场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根据岗位信息表的招聘岗位确定招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7月17日—2000年7月16 日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8周岁(时间计算截止到1980年7月17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户籍和教师资格等条件(详见《承德市围场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户籍要求:报考幼儿教师岗位教师须具有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户籍(应届毕业生因考入高校将户口迁出,毕业后尚未迁回的考生,由原迁出派出所出具证明,公安局核实并盖章)、或配偶具有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户籍(须出具结婚证及配偶户籍有效证明材料),报考围场一中、职教中心、县城初中等岗位的教师不限户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市围场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不可以报考;
5、被我县录用的特岗教师(含试用期)不能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7月17日—2018年7月23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围场电视台和围场新闻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农村幼儿园和职教中心的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围场一中和县城初中岗位可兼报,但面试前须选定唯一岗位。对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同步进行。
报名系统可通过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admin.weichang.gov.n)提供的链接进入,该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官方网站。报名主要环节有: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报名情况查看、招录计划裁减、准考证打印等。
1、注册报名
时间:2018年7月19日9:00—2018年7月23日9:00。
拟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完成注册方可提交报考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的,将无法提交报考申请(即: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的,将无法再参与后续报名环节)。
注册人员凭注册信息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申请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提交报考申请期间,每天22:00至24:00为系统维护时间,此间报名系统将暂时关闭,请报考人员错开系统维护时间提交报考申请。
3、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计算机系统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
审核时间:2018年7月19日12:00—2018年7月23日12:00。
自2018年7月19日12:00进行的第一次审核开始,约每6个小时进行一次计算机自动审核并返回审核结果。
4、网上缴费
时间:2018年7月19日10:00—2018年7月23日10:00;
本次考试的报名考务费仅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须按时登录报名系统缴费,报名考务费用为100元/人。
5、报名情况查看
报名期间各岗位的报名情况于次日在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admin.weichang.gov.cn)公布。
6、招录计划裁减
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四放一选”要求,视报名情况,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也可放宽开考比例限制,报名人数较少的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限开考比例,并通知应聘人员。
7、准考证打印
参加笔试的人员请于2018年7月26日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务操作手册》组织实施,规范程序,防范风险,加强防范高科技作弊。笔试采取闭卷全封闭的方式,围场一中、县城初中、职教中心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理论和相关学科高中及以下专业知识),农村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理论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7日后在围场县人民政府网(admin.weichang.gov.cn)、围场新闻网公布。
(1)笔试时间:围场一中、农村幼儿园教师岗位:2018年7月28日上午9:00至11:00;县城初中、职教中心岗位:2018年7月28日下午2:00至4:00。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本次考试在县内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确定笔试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符合(承人社字[2016]37号)文件所列范围的,比例按照“四放一选”的招聘措施执行。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在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admin.weichang.gov.cn)、围场新闻网上及时对外公布。
3、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及说课题目。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达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每半天抽签确定面试组别。
(3)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4、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报考职教中心岗位的有教师资格证的优先,其它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 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围场新闻网、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admin.weichang.gov.cn)上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综合成绩、岗位综合名次、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要求等。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参加面试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
考核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对发现问题的人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延伸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admin.weich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服从人事部门分配,报考农村幼儿园和县城初中岗位的按照综合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分配,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2、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3、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由本人向所分配的工作单位签定服务5年承诺书,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本方案由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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