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7 年 11 月 15—11 月 17 日
笔试时间:2017 年 11 月 21 日
备考推荐:2017年广东教师招聘考试协议班
广东教师招聘交流群:376145293(群内定期分享招教特岗资料、发布考试新信息)
一、招聘单位及职位(详见附件)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 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聘用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于 2017 年 11 月 15—11 月 17 日在禅城教 育信息网(http://image.ccjy.cn)进行网上报名,如因个人填写 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 位,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网上报名系统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17:00 关闭。
(二)现场确认 时间:
2017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9:00—11: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符合招聘条件且在网上报名的人员务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若没有到现场确认报名,则其网上报名作废。 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 员报名表》(张贴小一寸彩色近照,详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2018 年应届毕业生的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学历证书的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成绩表、学历证 书复印件等。 5.各种荣誉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等。
(三)考试 应聘人员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晚-21 日上午(星期一、二) 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 时间:2017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二) 下午 笔试地点:待定 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 作技能和基本素质。笔试时间为 1 小时,满分为 100 分,60 分 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 30%计入综 合成绩。笔试成绩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 部和禅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依笔试成绩高低,按 1:5 的比例 进入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面试 时间:2017 年 11 月 23 日(星期四) 面试地点:待定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 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践专 业技能及工作态度等。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综合成绩。面 试成绩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部和禅城教 育信息网上公布。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时间:2017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五),具体时间由各用人单 位通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思想品 质、心理素质、行为习惯、专业、职业技能等。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30%计入 综合成绩。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 站、禅城区委组织部和禅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应聘教师的依笔试、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成绩合计总成绩, 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部和禅城教育信息 网上公布。
(五)资格审查 时间:暂定 2017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一) 地点:待定 各招聘岗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等 额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设定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 70 分)。由 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对 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用人单位通知 本人参加体检。若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所缺岗位人员按高分 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清单: 1.网上自行打印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张贴小一寸彩色近照,详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2018 年应届毕业生的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学历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证书 原件与复印件等。 5.各种荣誉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等。
(六)体检 时间:待定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组织拟聘用 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 部和禅城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7 个工作日。
(八)正式聘用 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政 审、接收、调动手续;公开招录的人员,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 学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录用后的试用考察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职调动人员试用期一般 不超过 6 个月,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 12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 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规定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 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 情形的,不能应聘。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应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 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
(三)本招聘方案中的时间以公布为准。
(四)监督投诉电话:82341255。咨询电话:82341259。 本方案解释权归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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