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9:00—1月4日16:00
笔试时间:2024年1月20日上午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天宁区区属学校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流动的意见(试行)》(苏教人〔2022〕7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2024年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区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6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A类岗位:
1.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人员;
3.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尚未就业”是指报名时为失业状态。
B类岗位: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毕业届数不限。
C类岗位:面向依法退出现役且服役期间无违纪违法等情形的退役军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心理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A类岗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2日后出生);报考B类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日后出生);报考C类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2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报考A类岗位和B类岗位,年龄可相应放宽5岁。
(三)户籍要求(户籍以2024年1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1.普通高校2023年、2024年毕业生不限户籍;2022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不限户籍;
2.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限户籍;
3.符合夫妻分居两地或者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不限户籍;
4.其他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以及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限常州市户籍。
(四)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1月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月4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A类岗位、C类岗位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B类岗位须于2024年1月4日前取得。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小学科学岗位。
(六)岗位要求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的,须于2024年1月4日前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报名时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天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www.tn.czedu.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报名网址: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1月2日9:00—2024年1月4日16:00。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月2日9:00—2024年1月4日18: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1月2日9:00—2024年1月5日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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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1月5日14:30—15: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4年1月16日10: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czks.czrsj.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体育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月20日(周六)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天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www.tn.czedu.cn)公示公告栏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二)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1)小学语文01岗、小学语文02岗、小学语文05岗、小学数学01岗、初中心理健康教育01岗: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若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2.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由天宁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天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www.tn.czedu.cn)公示公告栏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便于接收资格复审通知或递补通知。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缴纳90元测试费用。领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入围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三)专业技能测试
1.报考体育岗位的人员须在面试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后在天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www.tn.czedu.cn)公示公告栏另行通知。
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形式为模拟上课,时间为10分钟。考生备课时间为1小时。
2.面试时间、地点在天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www.tn.czedu.cn)公示公告栏另行通知。
3.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当场向考生反馈面试成绩。
(五)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天宁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人选如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应在体检表中填报,并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天宁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含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组织考察。
六、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选岗。选岗必须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选所报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失信惩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经查实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违约的,或者拟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失信惩戒期3年,常州市教育局可以在失信惩戒期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常州市教育系统的资格。
八、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69660633,0519—69660622(9:00-17:00)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19—69660633(9: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69660235,0519—69660807(9:00-17:00)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九、本公告由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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