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第一批次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12月28日
第一批次报名时间:2024年1月4日-1月5日
为加大引进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力度,我区拟通过2024年晋安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榕博汇)专场招聘会,面向社会招聘新任教师(编制岗位)5名。现将本场招聘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第一批次招聘对象:博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第二批次招聘对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一流学科建设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境外著名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及国家级研究机构的硕士研究生。
2、本场招聘会所有招聘计划先行面向第一批次招聘对象,若第一批次已完成招聘计划,则不再开展第二批次招聘;若第一批次未完成招聘计划,则未完成的招聘计划纳入第二批次招聘。
3、本场招聘会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含县区)在编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体检前(具体提交截止时间以发布的面试成绩公告中的说明为准,下同)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部门签章的《同意报考函》;非在编的在职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未按要求提供《同意报考函》的,不予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学历学位及专业说明
1、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境外学历对应专业、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适度放宽至相近专业。
6、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现役等相关证书取得时间及资格条件(年龄)认定时间除有另外说明外,均须在现场报名截止之日前。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三、信息发布
招聘后续通知的信息公开渠道为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网址:http://www.fzja.gov.cn/xjwz/ztzl/jy/tzgg/,下同)。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第一批次
1、时间:2023年12月27日-1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125室(地址: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委大院内;联系电话0591-83994197)
3、报名及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可拨打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91-83994197)说明情况并协商解决办法。经批准,可委托他人携带应聘人员手写签名的报名及资格审核委托书、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第二批次
第二批次招聘岗位为本公告附表所列岗位减去第一批次招聘对象使用的相应岗位,具体岗位信息将与第一批次拟聘用人选名单一并公布。若第一批次招聘已完成所有招聘计划,则不再开展第二批次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2024年1月4日-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福州市象园小学(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象兴路17号)
温馨提示:请从学校西门进入。
3、报名及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可拨打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91-83994197)说明情况并协商解决办法。经批准,可委托他人携带应聘人员手写签名的报名及资格审核委托书、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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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办法
(一)面谈考核招聘
1、考核范围:第一批次招聘对象
2、考核时间:2024年1月2日
2、考核地点:晋安第五中心小学
4、考核方式: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用人单位直接面谈考核、双向选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于2024年1月3日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面试考核招聘
1、考核范围:第二批次招聘对象
2、面试人选确定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不设比例限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面试考核。具体事项如下:
(1)面试内容及面试教材确定。
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1小时)、片断教学(10分钟)、回答专家提问(5分钟)。技能学科(附表中带“★”的招聘岗位)需加试技能测试(5分钟)。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其余五位评委所评分数平均分作为参考人员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本组修正系数。
(3)聘用成绩采用面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未达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4)选岗方式
拟聘用人员按照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5)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面试具体事项,面试成绩、排名,及选岗具体事项等另行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发布。
六、体检
拟聘用人选须参加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拟安排在考核结果公布后2周内开展)、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合格线以上的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七、考察、公示
通过审档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591—83994197;0591—83924090
监督电话:0591-8363372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http://www.fzja.gov.cn/xjwz/ztzl/jy/)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考生密切关注。
十、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晋安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晋安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纪检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晋安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晋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报考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0591-83994197)。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本次招聘对象内的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生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ARWU、QS、THE)位于前200名的境外大学(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或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排名前100位的境外大学(参照上海软科或校友会中国两岸四地大学两类排名均可)的毕业生。
4、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附件5);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见2022年教育部发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附件6)。
附件:
1、2024年晋安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榕博汇)专场招聘会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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