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网络报名:2023年11月10日—30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人才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全面贯彻州委“需要、能用、用好”要求,大力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助推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走深走实,根据《阿坝州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阿坝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实施“格桑花”光明工程教师专项引才工作,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测评,择优选聘。
二、引进数量
计划引进紧缺学科教师57名,引进的人才均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
三、引进对象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必须为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任职资格并聘任在相应岗位的人员。
2.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师范院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其他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以上人员应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的其他要求,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查询网站: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阿坝州教育局网站(http://jyj.abazhou.gov.cn/)。
四、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报名之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截止报名之日)。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1.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不一致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学段相一致的教师岗位。2023年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报考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学科、学段相一致的教师岗位。
2.资格条件中所指的《教师资格证》,除2023年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和2024年春季学期毕业的应聘人员,其他报考者取得时间截止报名之日。2023年下半年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和2024年春季学期毕业的应聘人员,必须于体检和考察工作前提交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一致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报考者,取消报考或者聘用资格,责任及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阿坝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签订了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的人员。
⑵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⑶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⑷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⑸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⑹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⑽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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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通过网络或现场方式报名。网络报名的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电子邮箱详见附件)。现场报名将先后在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开展。东北师范大学现场报名工作将于2023年11月24日13:30—17:00在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本部)就业中心多功能厅(一)举行。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现场报名的具体事宜请通过各岗位需求表提供的联系方式咨询。
2.报名要求:每位报名人员原则上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前请咨询引才单位岗位是否空缺。报名人员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阿坝州2023年“格桑花”光明工程教师专项引才报名表》(附件2)。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者聘用资格。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5-20KB之间)。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2023年下半年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提交教育行政机构出具的申请认定证明。
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考生必须于体检和考察工作前提交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5)报考人员为在职教师的,还需提供副高级及以上任职资格证书或任职文件和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
网络报名人员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后打包发送到报考单位指定邮箱,文件名为:职位代码+报考单位+报考职(岗)位+姓名,同时抄送州教育局(邮箱:abzjyjrsk@163.com,电话:0837-2821942)。现场报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引才责任单位负责,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根据不同岗位要求,由引才责任单位通知考生,详情可咨询引才责任单位联系人。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由引才责任单位在15日内开展资格审查,并确定综合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始终,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综合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由引才责任单位开展综合测评,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审核,并报州委人才办备案。岗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不再接受报名。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和修订后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等执行,同时进行尿液毒品检测。
(五)考察
组织考察由引才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不适宜从事该职(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
(六)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测评和体检、考察情况,按程序确定拟引进人选。对拟引进人选,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政策待遇
本次专项引进的紧缺学科教师,签订5年(含试用期)服务协议,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纳入州、县(市)领导联系服务范围,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走访慰问、研修培训、休假疗养;发放“阿坝英才绿卡”,享受指定景区免门票、州内机场VIP通道等服务;表现优秀的人才,符合具体标准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阿坝英才计划等省、州人才计划。
2.州、县(市)通过干部人才周转房、人才公寓、租房等多形式保障人才住房。
3.按照下列标准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按年度发放岗位激励金。
(1)引进人才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的急需紧缺学科教师,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8万元,每年按照1000元/人/月标准发放岗位激励金。
(2)引进人才取得副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的急需紧缺学科教师,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取得副高级职称的每年按照2000元/人/月标准发放岗位激励金,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每年按照1500元/人/月标准发放岗位激励金。
(3)引进人才取得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的急需紧缺学科教师,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30万元,每年按照4000元/月标准发放岗位激励金。
岗位激励金根据考核结果建立浮动的发放方式,目标考核达标全额发放,不达标适当降低补助标准或不予发放。
4.可按规定破格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具体按下列条件执行。
(1)首次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含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不受用人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通过统筹调配各校岗位数量,直接聘用到相应层级最低等级专业技术岗位。
(2)具有硕士、博士学历学位但没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州内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可分别直接申报评审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在州外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聘用在相应等级岗位,若用人学校无相应空缺岗位,可统筹使用县(市)域内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空缺岗位。
以上职称评聘政策不重复享受。
七、服务管理
(一)引进的专项人才由组织人社部门、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日常管理考核以用人单位为主。
(二)执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在阿坝州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及其他
人才引进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37-2855872。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请根据各岗位需求表提供的咨询方式咨询。
附件:附件1:阿坝州2023年“格桑花”光明工程教师专项引才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阿坝州2023年“格桑花”光明工程教师专项引才报名表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坝州教育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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