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8月20日
为大力推动“强县中”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高中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福泉实际,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中教师25名,为做好遴选工作,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有序推进遴选工作,成立福泉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福泉市教育局(以下简称“福泉市教师遴选办”),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遴选程序、公开遴选结果“三公开”制度。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现场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考察(政审、档案审查等)、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三、公开遴选人数及岗位
公开遴选教师25名,具体岗位设置要求详见《福泉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中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公办普通高中在职在编教师。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与遴选岗位要求的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6.近三年所任学科教学质量在县(市)排名前30%以内,且达到如下条件之一,取得相应学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县(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学科领域专家及市(州)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教坛新秀等称号,或获得市(州)级优质课评选、教师技能大赛、教师基本功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7.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2020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和3年及以上高中教学经历(研究生以上学历其高中工作时间经历不作要求),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取得相应学科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第六条所列称号或大赛市(州)级及以上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8.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福泉市在职在编教师;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报名期间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符合遴选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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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gzfuquan.gov.cn/)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福泉市教育局政工科(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1008)。
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须提交如下资料:
(1)《福泉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原件1份;
(2)《XX县(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1份;
(3)所在学校及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5)身份证: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6)毕业证: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7)教师资格证及专业技术职务证: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8)普通话等级证书: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9)提供近三年个人所任学科教学业绩材料。满足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10)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视同考生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综合考核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资格条件达不到职位要求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或误读《公告》及职位表,报考不符合条件职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审核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后面环节的,该考生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方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gzfuquan.gov.cn/)上公告。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同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以及其他原因等导致无法联系未按时参加综合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遴选计划数分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规定时间未到体检地点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则按该学科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含政审、档案审查等)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福泉市教师遴选办统一部署,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为副高级教师按照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遴选公告》“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个人档案材料是否完善、真实、有效。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动人员,由福泉市教师遴选办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gzfuquan.gov.cn/)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调动手续办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
2.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受影响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被聘用人员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调动手续并到遴选学校报到,未按时限报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特殊情况经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综合考核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遴选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遴选公告》解释权属福泉市教师遴选办。考生查询《遴选公告》请登录福泉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gzfuquan.gov.cn/)。在遴选过程中,福泉市教师遴选办发布的各项遴选信息(如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考察、调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遴选信息,因考生未及时查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经本次遴选调入福泉市工作的教师,服务期按照《福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福泉市教师遴选办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2226514 监督电话:0854-2229600
附件:附件1:福泉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中教师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福泉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中教师报名表.xls
福泉市公开遴选高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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