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8:00至8月3日18:00
为切实解决我区教师短缺突出问题,保障教育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名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师,现就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师共300名,具体岗位和数量如下:
1.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35名;
2.小学语文学科教师83名;
3.小学数学学科教师82名;
4.小学英语学科教师10名;
5.小学思品学科教师9名;
6.小学音乐学科教师9名;
7.小学美术学科教师7名;
8.幼儿园学科教师6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学科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学科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专业条件
所有学科教师岗位均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符合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见附件专业参考目录)。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在读学生;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振兴计划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官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通过相应网址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8:00至8月3日18:00。
2.报名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网上报名(推荐)。报名人员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http://bm.zhitaosoft.com:807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22,进行注册报名;二是微信小程序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人事考试报名”小程序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图),即可进行注册报名。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2日至8月5日(工作时间)。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7日8:00至8月9日18:00。
(三)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管委会官方网站公布。
(四)笔试
笔试科目分为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满分200分,其中教育理论知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
笔试具体地址、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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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单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列为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者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审查。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时,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满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如同一岗位分组进行面试的,采取加权平均数的办法计算加权成绩。加权成绩计算办法为:用本岗位所有考生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面试组考生原始面试成绩平均分,求得各面试组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组考生的面试原始成绩,所得结果为加权后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注:原始面试成绩、总平均分、分组平均分、加权系数、加权后考生的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按照《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九)公示
拟聘人员在榆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形成分配方案、组织分配,确定聘用人员所在学校和岗位。各应聘人员应当自愿服从分配。如拟聘用人员拒绝服从园校、岗位分配意见,视为其自动放弃此次录用资格。
(十)递补
招聘期间,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及管理
(一)所聘人员属榆林高新区所属学校学科教师,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纳入总额管理。
(二)所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管理,首次聘期5年(含试用期一年),按学年度履行岗位聘用手续。聘期内年度考核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续签聘用合同,其他等次的不予续聘。聘用人员辞职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解聘手续。
(三)所聘人员相关待遇由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参照现有在编教职工确定,养老保险参加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聘用人员符合职称评聘条件的与任职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同考核同排名,根据相关规定晋级晋档。
(四)所聘人员与在编在岗教师同考核同奖惩,实行学期考评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由学校负责考核管理。
五、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提供资料和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gxq.yl.gov.cn)有关通知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如有耽误,后果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12-2399818,0912-2399858(工作时间)。
附:2023年榆林高新区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岗位设置及专业目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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