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9日--7月31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5日下午4:00-6:00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方政办〔2015〕5号)等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经县教体局研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200名乡镇教师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定岗选调的原则。选调岗位确定到学校、学科。按岗位报考,按岗位录取。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我县乡镇在编在岗教师(含中南学校和五高中附属学校),厚德学校教师流动办法另行制定。
三、选调岗位(学校、学科)及名额
详见《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年龄条件
男5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三)教龄条件
教龄满5年,近5学年连续在教学一线任教。
(四)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报考小学教学岗位的,须为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学岗位的,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条件:所报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专业,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专业,或所学专业,或所教专业一致。报考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3.教师资格条件:须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岗位条件:初中阶段教师不能报考小学教学岗位;小学阶段教师符合初中教学岗位报考条件的,可报考初中教学岗位。
(五)加分条件
1.在我县乡镇学校任教满5年的,从第6年起,每任教满1年笔试原始成绩加0.25分,最多加5分。
2.现役军人配偶,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同时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按就高但不累计的原则加分。
(六)限报条件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或正被立案审查调查的。
2.曾经参与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3.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因违反师德规范和“三乱”等行为受到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选调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9日--7月31日。
2.报名地点:方城县第六小学。
3.材料及要求:
(1)《方城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2)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近五年担课分工表1份,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及中心学校公章。
(4)《承诺书》1份(附件3)。
(5)近期同底版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6)现役军人配偶还需要提供材料:户口簿或结婚证、入伍通知书和现役军人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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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报考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身份证须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满分100分),按40%权重计入总成绩。
(1)考试内容: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及教师专业标准等方面基本的教师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8月5日下午4:00-6:00 ,方城县第六小学。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
2.面试(满分100分),按60%权重计入总成绩。
(1)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每个乡镇(局直学校)初中教师报考同一学科进入面试人员不超过2名。最后一个名额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试讲,时间在10分钟以内。
(3)试讲内容:初中为我县2023年春期使用的八年级教材(化学为九年级教材)。小学为我县2023年春期使用的四年级教材。
(4)面试程序
①抽签。面试人员按规定时间进入相应候考室,工作人员查验面试人员身份,核对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与本人相貌是否一致;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不能按时到达候考室抽签编号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②备课。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备考室备课,备课时间为10分钟。工作人员应提醒面试人员看考题,并提醒面试人员“可以在稿纸上写教案,面试室不准备教具、多媒体等设备,备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人员不能向工作人员提问与考题有关的问题,工作人员也不能对面试人员进行帮助、指导,让面试人员自己独立思考。备课结束后,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室,下一名面试人员进入备考室,依次类推。
③面试。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室,只准报“我是ⅹ号(抽签号)面试人员”,不准报出自己姓名、籍贯和准考证号等能够表明自己身份的内容,否则将视其情节进行扣分或取消面试资格;听到主任评委宣读:“X号面试人员,试讲教材及相关用品已放在讲桌上,可以使用。如无疑问,现在请你开始讲课,计时开始”的指令后,开始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计时员按主任评委的指令开始计时,面试时间到时,计时员宣布“时间到”。 试讲提前结束,面试人员应报“试讲完毕”。试讲完毕,面试人员应迅速离开面试室,并按指定路线离开考试警戒区域,不得在面试室附近逗留或大声谈论。
(5)面试结果:当日公布在面试地点。
(6)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拟选调人员确定
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若出现拟选调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者,取面试成绩最高者;面试成绩并列者,取学历最高者;学历相同者,取任教时间最长者。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人员不予录取。
(四)考察
由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对本乡镇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于8月18日前将考察报告报教体局人事股。考察期间,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选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局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方城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对象,对公示期间有异议者,经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确定后,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或不按时到选调单位报到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考试。以上两种情况所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政策要求
(一)被选调教师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合同。调入后第一年,不予聘用岗位,工资待遇暂按原职称低一层级的最高岗位等级执行;第二年,根据调入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重新办理职称及岗位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新聘任职称与岗位工资待遇。
(二)凡2014年及以后聘任为中、高级职称的选调教师,其专业技术职务应按城市评价标准进行转评,转评后其在农村和城市的聘任年限累计计算。
(三)选调教师在选调单位工作满三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七、组织保障
为确保今年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秦乐飞同志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及县教体局等六个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八、工作要求
(一)选调教师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禁在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选调工作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一律进行回避。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对单位把关不严、工作不认真履职尽责,出现失职渎职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个人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城区选调考试。
九、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本方案由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13613879235(办公电话)
监督电话:0377——67215219
附件:
1.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2.方城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3.承诺书
方城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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