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9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31日下午14:30-17:30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日(星期二)09:00—11:30
面试时间:2023年8月4日、5日
为进一步优化整合教师资源,加强县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施甸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总编控制、编岗一致、学科对应、优化结构、均衡配置”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遴选岗位
(一)县一中面向县二中、三中高中教师公开遴选岗位10个。
(二)县一中面向全县初中教师(含县二中、三中初中教师)遴选岗位17个。
(三)县示范小学面向全县小学、幼儿园教师遴选岗位16个。
具体遴选岗位详见《施甸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岗位表》。
三、遴选对象
施甸县符合遴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近三年(2020年—2022年)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4.从事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23年8月31日)。
5.县外调入和县内调配教师在调入学校任教满3周年及以上(从调入当年9月1日起计算)。
6.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在党政纪处分期内。
(二)岗位必备条件
1.县一中面向县二中、三中高中教师公开遴选岗位
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23年8月31日);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所学专业或2022-2023学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在县一中支教教师不受年龄限制报名参加考试。
2.县一中面向全县初中教师(含县二中、三中初中教师)遴选岗位
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23年8月31日),2022-2023学年在初中任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所学专业或2022-2023学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近3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任教学科学年末县统测平均分排名至少有1年位于全县前10名(含第10名),平均分至少有1年达到县平均及以上,同一学年承担多班级、多学科教学的教师,按其最好班级、最好学科成绩计算。
3.县示范小学面向全县小学教师遴选岗位
(1)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岗位: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23年8月31日);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所学专业或2022-2023学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2)英语、音乐、美术岗位: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23年8月31日);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9日,截止7月29日17:3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小会议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教师持《施甸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合格证、2019年以来获奖证书、学科带头人证书、骨干教师证书、课题结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学校出具的任教学科证明、《施甸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学年末县统测成绩登记表》原件,到县教体局小会议室按对应岗位进行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资格初审、材料初验工作,据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县一中遴选岗位,按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开考,不足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县示范小学遴选岗位按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开考,不足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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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2023年7月30日,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23年7月31日下午14:30-17:30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并按时到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核内容及时间
考核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50分,面试50分。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20分为教师综合素养知识,按笔试卷面成绩的50%计入考核成绩。笔试以60(含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1)笔试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行分学科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1日(星期二)09:00—11:30。
(3)笔试地点: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
(4)考务管理: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考试违规者参照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5)成绩公示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1日在县教育体育局公示笔试成绩。需查分者,由任教学校统一登记后,于2023年8月2日报县教体局人事股进行统一查分。
2.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1)确定面试人选。依据遴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遴选学校组织实施。面试采用同课异构进班上课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岗位参加对应学科上课。
面试时间:2023年8月4日、5日。
面试地点:遴选学校(具体安排由遴选学校通知)
六、公示总成绩及拟调动人选
2023年8月6日在县教体局公示总成绩及拟调动人选名单,总成绩相同的,由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确定拟调动人选。
考察内容及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考察。
(一)查看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履职考核情况,按考核等次计分,优秀1年计2分,合格1年计1.5分。
(二)综合奖:校级(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计0.2分、乡(镇)级计0.5分、县级计1分、市级计1.5分、省级计2分、国家级计3分,以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注:综合奖指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标兵、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同类别的表彰奖励。以上奖励加分仅限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国家机关或学校的表彰奖励,其他表彰奖励不予加分。
(三)教学技能类奖:校级(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计0.2分、乡(镇)级计0.5分、县级计1分、市级计1.5分、省级计2分、国家级计3分,以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四)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县级计1分、市级计1.5分、省级计2分、国家级计3分,以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五)参加由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立项的课题研究,经专家鉴定结题有结果的:
主持人: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县级0.5分,校级0.3分。
课题组成员:国家级1分,省级0.8分,市级0.6分,县级0.4分,校级0.2分。
(六)查看近三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任教学科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县统测、市统测平均分每高于全县平均分一年加1分。报考未参加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县统测、市统测学科岗位的教师,以近2年教学成绩、工作业绩等综合情况,由领导小组确定拟调动人选。
七、体检及尿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拟调动人选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含尿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八、调动审批
(一)拟调动人员按程序报请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二)调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由调入学校聘任,按聘任后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九、人员递补
因个人自愿放弃,考察、体检、尿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照总成绩、考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调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调动的;
(三)拟调动人选放弃调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调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及资格初审人员,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同时追究本人和所属学校领导的责任。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三)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遴选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纪检监察部门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遴选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据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凡不据实填报信息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参加考试教师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十二、本方案由施甸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施甸县教体局人事股 0875-8126705
监督电话:施甸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0875-8121185
附件:
中共施甸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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