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7月25日
根据宜宾市南溪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南溪区城区公办学校决定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本次考调6名,其中:城区小学教师2名,城区初中教师4名。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南溪区2023年城区公办学校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对象及范围
南溪区区外在编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
1.考调人员必须具有考调岗位相对应的编制身份,且在所在区(县)最低服务期已满(新公招人员在本区县取得编制身份已满5年及以上)。
2.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区(县)级党委或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师德模范、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人员;
②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③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④获得区(县)级赛课三等奖及以上;
⑤获得区(县)级教学质量三等奖及以上;
⑥获得过市级优秀论文三等奖及以上。
(4)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和对应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初中英语教师岗位需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5)具备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 36 周岁,以此类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宜宾市南溪区内在编在职人员。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南溪区洗脚田区委党校一楼)。
3.报名所需资料:(1)《宜宾市南溪区2023年城区公办学校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1份;(2)本人1寸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1张;(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事业编制身份证明材料(编制卡或入职文件或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印章);(5)相关荣誉证书和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必须现场提供,材料不齐、不实者均不予报名。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领取考试通知单。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考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考试通知单)。逾期未领取考试通知单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方式为说课。面试内容为每个招聘岗位对应学科的现在南溪区统一使用的教材中选择相关教学内容作为说课内容。准备时间15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7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考调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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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
根据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龄时间长、职称级别高、现聘岗位级别高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果均为相同,则采取加试说课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加试说课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后意见)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1.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考调人员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在拟考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按规定程序办理完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考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考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参加调入单位的岗位竞聘,原则上聘用在二级教师岗位。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1-3185385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0831-3307698
附件:
1.宜宾市南溪区2023年城区公办学校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
2.宜宾市南溪区2023年城区公办学校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报名信息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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