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6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30日
笔试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
为切实解决鲁甸县部分学校教师紧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公开选调教师,现将选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设置鲁甸县第二中学、鲁甸县文屏镇中学高中教师岗位7个,鲁甸县第一小学、鲁甸县第二小学、鲁甸县第三小学、鲁甸县第四小学小学教师岗位34个,鲁甸县第一幼儿园、鲁甸县第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4个,合计45个。具体科目如下:
(一)高中教师7个:语文1个,政治2个,地理2个,历史1个,体育1个。
(二)小学教师34个:语文16个,数学15个,美术1个,音乐1个,体育1个。
(三)幼儿教师4个。
二、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县内B、C、D片区在职在编教师及工资手续仍在原鲁甸县第三中学教师。
(二)条件
1.思想政治
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年龄要求
选调报考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业绩要求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须具备:任教学段在初中且2020年以来至少有1年教师综合评价位于本片区前六名(若所任教学科属于非考试科目的,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须具备:任教学段在小学且2020年以来至少有1年及以上教师综合评价位于本片区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及以上(若所任教学科属于非考试科目的,近5年来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次被考核为优秀)。
(3)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须具备:任教学段在幼儿园且近3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次被考核为优秀。
(4)工资手续在原鲁甸县第三中学教师可不受第(1)(2)款的条件限制。
4.教师资格要求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
5.专业要求
幼儿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为幼教相关专业,其余所有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
6.工作时间要求
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2018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工资手续仍在原鲁甸县第三中学教师不受此限制。
7.以下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或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5年以来个人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非试用期不定等次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其他不符合公开选调规定的。
四、报名及笔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鲁甸县教育体育局办公楼大厅。
3.报名时,参加选调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及盖章的《鲁甸县2023年面向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2020年以来的学科综合评价证明(非考试科目教师须近5年的考核情况);获得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和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标准电子证件照(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4.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科目岗位报名,不得跨学段跨科目重复报名。报考科目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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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1.笔试内容:高中岗位笔试内容为昭通市现行高中教材范围(分科目命题);小学岗位笔试内容为昭通市现行小学教材范围(分科目命题);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昭通市现行幼儿教育教材范围。
2.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鲁甸县教育体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3.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地点:昭通一中鲁甸崇文中学。
(三)加分政策
按照鲁甸县教师队伍调动管理相关规定在考生笔试成绩上进行加分。
(四)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的成绩,按同学段同科目综合成绩高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在鲁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鲁甸教育”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五、初录人员确定、考察及选岗
(一)综合成绩公示期满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选岗,按照该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录人员。若同科目岗位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下列原则优先确定人选:1.笔试成绩高的;2.在本片区综合评价高的;3.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的;4.若上述条件均相同,则加考笔试。
(二)已初定的初录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考试,选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按1:2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足1:2的,按比例相应削减其岗位。
(二)鲁甸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选调人员的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鲁甸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初选人员的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初选资格。
(四)选调人员到岗后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否则,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选调人员的工作调动相关手续由鲁甸县教育体育局报送鲁甸县人社部门批复办理。
(六)选调人员工作调动后,若无相应职称或岗位的,工资等福利待遇按省市县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选调人员工作调动后,服务期为3年,如在服务期内调动者,按自动解聘处理。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870-8121594
附件:鲁甸县2023年面向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鲁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扫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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