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9︰00至7月28日17︰30
为满足我县公办高中教育教学需要,合理调整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4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要求(见附件);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同时具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本科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含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刑事犯罪记录及其他不得应聘的违法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不满5年的人员;
4.襄城县在编在职教师和襄城县在职特岗教师;
5.现役军人、不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高中教师40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9︰00至7月28日17︰30。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襄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chengxian.gov.cn),点击“襄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类别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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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2023年7月27日9︰00至7月29日17︰30。资格审查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务必于2023年7月30日17∶30之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表,请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23年8月3日上午9∶00至8月5日上午8:00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5.其他事项
(1)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襄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211室)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逾期不提交者,视为报名无效。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已脱贫享受政策)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缴报名考务费。办理免缴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2023年7月29日17∶30前提交到襄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核实确认。
(3)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23年7月29日17:30前将网上缴费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襄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逾期将不再受理。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①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XX县XX乡XX村任XX职务,任职期限为XXXX年XX月至XX年XX月;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③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④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4)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2.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合成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需开具)、在职人员辞职手续(在职人员辞职的需提供有批准权限的部门在面试资格确认截止日期前办理的辞职手续)、《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国外学历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届时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各招聘学科岗位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果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届时将根据招聘工作实际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怀孕考生需提供合法婚姻和怀孕证明)。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具体体检时间和考察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办理聘用手续
县教体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核后,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且在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相关信息均通过襄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逐一电话通知,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联系电话:0374—3569690 监督电话:0374—3569626
六、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在襄城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襄城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襄城县纪委监察委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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