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7月27日
面试时间:2023年8月上旬
为科学配置城区学校师资,优化城区学校教师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拟面向广安区内农村学校考调在编在岗教师30名,补充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根据全区学校现有缺编情况,我区拟面向区内农村学校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共计30名。考调职位、名额详见《广安区2023年面向区内农村学校考调城区学校教师职位、职数及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018年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试用期考核为“不确定等次”的,如已按期转正,则该年度考核视同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2日以后出生的),在公办学校取得编制后且从教3周年及以上,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3年7月12日(本次考试报名第一日)。
(三)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任教经历等资格条件。
(四)系所报学科省、市、区级三名工作室(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成员或学员(如所报学科我区无对应名师工作室,则该项不作要求)。
(五)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教师基本功大赛或现场竞教活动获得1次区级及以上表扬;
②在家访工作、辅导差生工作、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做出重要成绩或涌现先进事迹且获得1次区级表扬或获得1次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四川日报、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新闻网、川观新闻、四川经济日报、广安日报、广安电视台)宣传报道;
③大型活动中为区委、区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获得1次市级及以上荣誉(奖牌、证书、市领导批示),个人作品、指导学生竞赛获得1次市级及以上等级奖不含组织奖;
④荣获县级(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表扬的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教书育人楷模、教育教学名师等综合性奖励1次及以上;
⑤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⑥演讲比赛、作业设计等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表扬;
⑦任学校中层干部1年及以上(以正式任职文件为准)。
以上资料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
(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处理的;
2.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师德师风败坏,社会影响恶劣的;
4.捏造事实通过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的;
5.有“四违”(违规推销教辅资料(APP软件)、违规有偿补课、违规有偿批改作业、行课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参与打麻将等不良活动)行为举报查证属实的(工作以来已被查处或正在调查属实);
6.服务期未满或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7.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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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考调报名一律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调职位、名额详见《广安区2023年面向区内农村学校考调城区学校教师职位、职数及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2.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1室(广安区渔林街5号)。
3.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文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所在公办学校出具任教学科及年限、编制情况、2018年以来年度考核情况,及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且教育、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来以特岗教师、公费师范生形式入职的需特别说明服务年限情况),本人近期2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如实填写《广安区2023年面向区内农村学校考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4.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提供A4纸双面打印的《广安区2023年面向区内农村学校考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本次考调工作由区教科体局与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分面试和工作实绩考核,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80%,工作实绩考核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80%+工作实绩考核成绩×20%。
1.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8月上旬,面试相关事宜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告。
(2)面试方式:根据各考调职位面试人数的多少,按学科就近、人数相当的原则,分设若干组分别以“讲课+说课+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和说课占60%,答辩占40%。面试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人员独立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共计25分钟(其中讲课和说课15分钟,答辩含审题10分钟)。面试成绩采取隔位报分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广安市广安区小学现行使用的各学科教材。面试使用的教材为:广安区2022至2023学年度下学期相关学科教材。
(4)面试评分:每个面试组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聘请7名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评委。每位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评委独立评分。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5位评委人员的平均分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5)面试成绩:某职位面试环节出现等额面试时,面试者总成绩低于差额面试职位最低成绩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成绩公告:面试成绩于2023年8月上旬面试结束后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2.工作实绩考核(以教师实绩量化评分,总分100分)
(1)考核对象的确定:按照考调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最高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工作实绩考核人选。因考核对象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开展考核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勤政廉政、能力水平、工作实绩等。
(3)考核方式:由区纪委派驻区教科体局纪检组、审计股、政工股、教师发展中心、片区督导组等组成联合考核小组,通过考核被考核者近3个学年度内(2019.9.1-2022.8.31)考核等次、奖惩情况等方式进行客观打分。
(4)计分办法: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考核等次60分、获奖40分。
①近三学年度被考核者年度考核等次得分=(优秀个数×100分+合格个数×80分)÷(3×100分)×60分。年度考核以区教科体局或区人社局留存的相关档案资料为准,近三学年度分别为2019-2020学年度、2020-2021学年度和2021-2022学年度。
②获奖得分(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40分)
获奖得分=集体获奖得分+个人获奖得分
a、集体获奖的计分办法为:所在学校(幼儿园)获集体奖的校长(园长)、副校长(副园长)、中层干部、教师的权重系数分别为1、0.8、0.6、0.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县(区)级部门集体奖(含各种先进优秀集体、五好班子、示范学校(园)、文明单位等奖项)每项分别计6分、4分、2分、1.4分、1分,每个级别获奖应得分值=所获奖项数×对应分值数×考察对象权重系数,各级别获奖得分之和为该项奖励得分。
b、个人获奖的计分办法为: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县(区)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含直属单位)表彰表扬的每项分别计4分、3分、2分、1.4分、1分,每个级别获奖应得分值=所获奖项数×对应分值数(课题、课件合著的按人平均分摊)。多人合作所获奖项以对应级别分值÷合作人数=应得分值,各级别获奖得分之和为该项奖励得分。
考核对象集体获奖得分以对应考核年度实际工作单位及职务计分。集体获奖和个人获奖以考核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实际工作单位的正式文件为准。
因自愿放弃工作实绩考核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考核
1.考核对象确定:根据公开考调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
2.考核方式及要求:考核以审查个人人事档案为主,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4〕154号)执行。考核时间及要求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告。
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1.公示人员确定。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调动人员的准考证号、性别、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及排名等。
2.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反映情况的,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书面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须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选岗
选岗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在本职位公布的学校中选岗,应选不选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选岗时间、地点及选岗的有关事宜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六)办理调动手续
报考城区学校考调教师的选岗人员即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由区教科体局和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报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调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四、纪律与监督
(一)在面向区内农村学校考调城区学校教师的各环节,凡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面向区内农村学校考调城区学校教师过程中各环节公告、信息及调整、补充的事项均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适时公告,一律不再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密切关注。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时参加考试、考核、选岗和办理调动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面向区内农村学校考调城区学校教师严格按照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公开考调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1)纪律监督电话:中共广安市广安区纪委监委驻区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0826)2395516
(2)报名咨询电话: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0826)2248433,(0826)2233326
五、本公告由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广安区2023年面向区内农村学校考调城区学校教师职位、职数及岗位要求一览表
附件2:广安区2023年面向区内农村学校考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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