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起至7月12日下午17:00止
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全力推进“学前双普”创优工作,进一步补充学前教育师资,千山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幼儿园教师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鞍山市(含海城、台安、岫岩),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要求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为2023年8月31日前;
5.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无纹身;
7.踏实沉稳、思维敏捷,职业素质、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良好,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8.聘用时没有其他劳动合同纠纷。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选任:
1.学前教育或小学教育专业(同等条件下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优先);
2.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优先);
3.具有幼儿园工作经历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因体罚、危害幼儿安全受过处罚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同时,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
1.用工方式:本次招聘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合同第一年实发工资为2700元/月。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工资调整为实发工资2700元/月—3000元/月;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四险”;
4.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前教育工作时间规定(特殊情况除外)。
四、招聘工作流程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取网上诚信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23年7月5日起至7月12日下午17:00止;
3.报名邮箱:253469180@qq.com;
4.报名咨询电话:15604221926 5269100(黄女士);
5.考务费:100元;
6.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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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
5.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6.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7.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照片处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8.其他可以证明优先选任能力和经验的证件及相关文件资料(如获奖证书等);
9.《考生承诺书》(附件2)本人签字处须手写。
考生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序号扫描后进行排序做成PDF版本,在报名时,按“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指定邮箱。原件及纸质版在资格审查时进行提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录用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客观题:《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理论知识(40分);
(2)主观题:关于学前教育教学相关教学设计、案例分析等。(60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计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素养、教育教学实践性及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沟通理解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如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分者入取。
总成绩公布时间:详见“鞍山润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
(四)体检:常规检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鞍山润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或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聘用。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六)培训考核
由用工单位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组织培训后进行考核。
(七)聘用与管理
用工单位统一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再由用工单位按照个人条件和工作岗位要求分配,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年度考评由用工单位考核,根据用工单位实际需求,选择合同期内考核合格者优先续签合同,考核不称职或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出台不再聘用的政策则停止合同续签。对年度考评不合格者,由鞍山润生公司与本人解除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项
1.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在“鞍山润生”官网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企业平台信息。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一切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方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一:《报名登记表》
附件二:《考生承诺书》
鞍山润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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