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前
为切实做好从农村学校选调教师到县城区公立学校任教工作,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学科及名额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在县内农村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含在县城区跟班任教教师)。县招聘的志愿教师后又招聘为县公办教师的,志愿教师工作经历及其工教龄连续计算。
(二)报考条件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须教龄满五学年(2018年下学期及以前开始任教),报考小学岗位须有村小或教学点一学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中心小学安排的流动教学视为村小、教学点任教经历,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专业教师及小姑中小学、洋地中小学、岩岭中小学、横江中心小学、龙岗中心小学、实验学校近两年回流任教教师如无村小任教经历其教龄必须满六学年方可报考)。所有报考人员须具有一学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在县内任教达三学年以上(特岗、三支一扶、县招志愿教师任教时间均列入计算),且近三年内未离开过本县教育教学岗位(经组织批准的除外)。
2.报考幼教岗位的教师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学科以2021年来连续任教学科或教师资格证载明的岗位学科确定。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须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科以2021年来连续任教学科或教师资格证载明的岗位学科确定。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岗位须具有对口专业(含第二学历)毕业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
3.报考B岗的人员须满45周岁即1977年5月1日前出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2018年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工作一学年及以上;2018年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德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师德标兵、优秀校(园)长、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2018年以来参加所报考学科县级及以上教学现场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等次。
4.各校教师报考比例控制在30%以内。村小、教学点教师选调报考工作由所在中心学校负责审核,下同。
(三)免试直接选调条件
任教教龄满5学年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笔试、面试,直接采取考核(考察)形式选调进城任教,不占学校报考名额指标。
1.县、市教育主管部门选派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现场个人竞赛获一等奖的,或教育成果被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推广应用。
2.市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有关部门正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3.在岗教师中近五年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师风规定行为的。
4.原定向分配到边远山区任教未到合同年限的。
三、工作步骤
(一)学校报名资格核定
1.拟参加进城选调的教师直接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各校要指派专人负责学校教师进城选调报名工作,按规定和要求核定同意报考初步名单,于2023年7月3日前通过智慧教育办公平台云报表将《石城县2023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报名及相关信息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县教科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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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学校指派专人于2023年7月6日(星期四)将核定同意报考名单信息汇总表和考生个人相关资料提交县资格审查现场复审,审查通过后将先行打印的《石城县2023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调笔试(面试)准考证》呈县审查组工作人员现场盖章生效。
3.考生报名相关资料
(1)《石城县2023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调报名表》(附件2,填写内容齐全真实)。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第一学历及符合条件的第二学历证)。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5)各项加分证书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含免试直接选调证明材料)。
所有复印件、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学校公章及经办人签字,上交时按上述次序装订好;各项对应原件同时上交查验。
4.考核加分情形
各类加分项均只计最高项1次。
(1)评优评模加分:计分标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计分范围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德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师德标兵、优秀校(园)长、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
(2)教学名师加分:县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加1分,县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加2分,市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加3分,省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加4分。
(3)教学竞赛获奖加分(指县选派教师现场参赛的各项教学比赛):竞赛科目须与报考学科一致且获等级奖的(其中科学类竞赛获奖可在任意学科加分),按以下标准加分。
(二)县资格审查
1.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于2023年7月6日(星期四)8:30—17:30在石城二中砺石楼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补审;审查时以校为单位审查,考生本人无须参与现场确认。
2.最终报考对象以县教科体局审查核定为准。审查确定的报考名单于2023年7月7日上午9:00前在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官方媒体公布。
3.对考核加分有异议者,由考生本人带齐相关证书材料,于2023年7月7日上午9︰00—11︰00到县教科体局干部人事股现场复核。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
(三)笔试
由县统一组织,为闭卷形式。报考B岗岗位的免笔试,其他选调岗位都须参加笔试测试。
1.时间与地点
2023年7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须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石城二中砺石楼。
2.内容范围及分值
学科教学专业知识(新课标及教案分析与教育教学理论综合卷),总分为100分。分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段分别命题。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前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于2023年7月10日上午11:00—11:30到县教科体局干部人事股提出笔试查分申请,按相关考试规定进行查询核对分值是否有误。
(四)面试
1.面试对象
报考B岗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全部进入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考核加分之和,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5人及以上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并列均入闱)。
2.时间与地点
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7︰00(7︰15截止进场)、下午13︰30(13︰45截止进场)开始;石城二中砺石楼。
3.面试方式
面试为试讲,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试讲总分为100分;初中、小学、幼教学科岗位面试分别以县使用的最新版八年级、六年级、幼儿大班幼儿活动资源包第4、5主题内容为准。
同一岗位分多组面试的需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排除弃考等因素造成的零分,再剔除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选调办法
(一)报考B岗岗位选调总成绩=考核加分×40%+面试分×60%;报考其他岗位选调总成绩=(笔试分+考核加分)×40%+面试分×60%。按初中、小学、幼儿园分类以选调总成绩排名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学科拟选调名单;上线最后一名如出现并列分数,则教龄长的优先;若出现报考人数未超过选调数的学科,则该学科最后一名面试成绩须达70分方可列为拟选调对象。选调考试不组织体检。
(二)拟选调对象经县教师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初中、小学、幼儿园由考生本人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任教学校。若考生放弃选择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该放弃考生两学年内不得再参加进城选调。具体选岗时间另行在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官方媒体公布。
(三)所有拟选调教师须书面承诺所报考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如无空额时愿意高职低聘。
五、组织机构
成立石城县2023年教师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县分管人事工作领导任组长,分管教育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县教科体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科体局,其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县教师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选调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选调工作由县教科体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三)选调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四)严肃工作纪律。考生被举报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报名选调考试;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五)本方案由县教师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在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官方媒体适时公布。
附件:1.石城县2023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报名及相关信息汇总表
2.石城县2023年城区公立学校教师选调报名表
3.石城县2023年城区公立学校教师选调笔试(面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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