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3〕2号)和《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精神,现将我市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新机制)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
1.参加笔试的考生成绩详见(附件1)。
2.根据《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公布的恩施市中小学教师(新机制)各岗位招聘人数,依据报考岗位类型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正式在编人员,提交县(市)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面试资格审查表(一份)。表样见附件3
三、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7月4—5日
(二)资格复审地点 恩施市教育局四楼407室人事股(一)。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严格按照《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中的“学历”、“年龄”、“教师资格证”等报考条件要求进行。
2.凡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在相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规递补。
递补人员由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通知,不再另发公告。电话通知递补过程中,若因本人填报的手机号错误导致无法联系,或者5次以上拨通后无人接听的,按本人放弃递补资格处理,市教育局依规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3.经复审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向资格复审组织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准考证号码、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时间等;拒不出具申请的,依据资格复审组织单位的记录按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测试、体检、考察、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面试初定人员需加入“2023恩施市新机制教师招聘群”(群号:477245617),群里将在第一时间发布招聘相关消息。联系电话:0718—8413177。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入围面试,面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并保持电话畅通。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施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5日
附件1:2023年恩施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新机制)笔试成绩及排名.xlsx
附件2:2023年恩施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新机制)面试初定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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