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09:00—6月14日12:00
一、校情简介
三亚市育苗学校为三亚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三亚市育才生态区育才中心学校西侧,规划用地面积31亩。学校毗邻毛公山、大隆水库,生态优良,风景秀丽,气候宜人,办学条件齐备,主要实施义务教育,加强职业技能教育。根据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现急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教师。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努力打造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的“好教师”队伍。通过公开招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招聘工作。
三、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三亚市育苗学校教师2名。聘用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教师,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另外再享有专门教育津贴。
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须遵守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等。
(五)仅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对象报考:
1.海南省户籍人员【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海南省户籍(不含公告发布当天)】;
2.截止至2023年6月已在三亚市基层学校(基层学校名单详见附件4)服务满5年的三亚市在岗编外教师。
(六)符合本公告及《2023年三亚市育苗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七)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8日至2005年6月7日期间出生);应聘人员是中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6月8日至2005年6月7日期间出生);应聘人员是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6月8日至2005年6月7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特级教师、国家级与省级骨干及学科带头人等,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2年6月8日至2005年6月7日期间出生)。年龄以二代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八)应聘人员须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历证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无证(高校证明)报名,在资格复审时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应聘人员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普通话需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十)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十一)具备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十二)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审计、文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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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三亚市教育局官网、“三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sanya.gov.cn/)公示(布)。
(二)报名工作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09:00—2023年6月14日12:00。
(2)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352)请应聘者登录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
2.网上报名须上传提供的材料: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2023年三亚市育苗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下载附件2填写,本人手写签名后按手印上传图片);
(2)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学历证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无证(高校证明)报名;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普通话证书(普通话需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7)承诺书(附件3);
(8)符合“三亚市基层学校服务满5年的三亚市在岗编外教师”报考人员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所在基层学校公章);
(9)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10)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中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6月14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6月14日17时准时关闭,2023年6月14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3年6月14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本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5)报考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笔试及面试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考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sanya.gov.cn/)公布,具体笔试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时间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时间1.5小时。
(3)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
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4)评分办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同分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公示。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高校出具准予毕业的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承诺书(附件3)、《2023年三亚市育苗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材料。上述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未到场等候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公示。
3.面试
(1)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通知为准。
(2)内容和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包括试讲及答辩。
考生进入考场后,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于30分钟内完成面试准备,面试时间10分钟。
(3)评委及评分方法:
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评委根据应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公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考试成绩排名
从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排名,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招聘岗位的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总成绩排名不在招聘岗位名额范围之内的且报考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
5.成绩公示
各项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由三亚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体检结果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市教育局、市委机构编制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权限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八)签约
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服务满6年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原则上不能借调、调动和报考公职岗位。服务期内调离的,须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并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且按聘用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未经同意报考公职岗位或私自报考后辞职的,5年内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聘用。
六、经费保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予以保障。
七、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八、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由三亚市育苗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报考者请通过以下方式电话咨询或报名:
联系电话:0898-88036653
监督电话:0898-88657805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898-66738761、0898-66755313
三亚市教育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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