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一、复审对象
根据省、市教师招考相关文件规定,我局拟对报考我县学校新任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报名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复审对象;只面试不笔试的,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复审对象,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1(咨询电话:0596-3339843)。
二、复审时间
2023年5月30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复审对象的具体时段安排如下:
1.5月30日上午: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中学语文、中学数学;
2.5月30日下午:幼儿园,中学其他学科;
3.5月31日上午:小学其他学科,职校,特教,专门岗位;
4.5月31日下午:其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请各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合理安排好个人事务,如期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审地点
诏安县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诏安县南诏镇光良社区玉峰西路11号)。
四、复审材料
1.《2023年诏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表》1份(请自行下载“复审表”并根据要求如实填写、考生本人要自己亲笔签名,具体见附件2)。
2.全省统一笔试准考证、网络报名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籍簿复印件格式:上半页为户籍簿首页地址栏部分,下半页为本人信息部分)。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先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往届生在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的也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2023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
7.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的,必须出具“其就读院校开设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实习等课程成绩材料”。
8.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审核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并装袋注明,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就读院校或单位公章。
五、各资格复审对象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六、若因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按全省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及审核时间等要求将在诏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oa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浏览。
七、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我局将在诏安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浏览(http://www.zhao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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