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3年东至县引进教育人才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5月25日8:00-17:30,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二、资格复审地点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地址:尧城路27号东至县教育体育局二楼201会议室,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7026916)。
三、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件、材料:
1.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表一致);
4.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其中:
(1)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3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3年12月底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至2023年12月底前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或原件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的,可采取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办理:
1.委托他人进行现场办理。采取委托现场办理方式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网络进行线上办理。考生可在资格复审当日(5月25日8:00-17:30,逾期不再办理)将报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及由本人签名的书面承诺书(见附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37566998@qq.com。在领取面试通知书现场,按要求将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交由工作人员审核。
(三)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面试通知书及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有关其他事项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 0566-7026519(中共东至县委人才办)
0566-7026916(东至县教体局)
中共东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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