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3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要求,我局将对2023年教师招聘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5月19日后在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栏目(http://www.jimei.gov.cn/xxgk/zdxxgk/gkxx/)公布,请及时查看。
资格复审后,可能有部分考生放弃或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形,请候补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核材料,以备递补。届时将电话通知候补考生,务请保持通信畅通。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报到时间 | 学科安排 | |
5月23日 | 8:00 | 小学英语、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政治、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历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语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数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英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政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历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械专业教师 |
13:30 | 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体育(退役军人)、小学科学、幼儿园 | |
5月24日 | 8:00 | 特殊教育、小学语文(男)、小学语文(女)、小学语文(退役军人)、小学综合实践、小学数学、小学数学(退役军人)、小学道德与法治 |
13:30 | 小学语文(不限) |
(二)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教师进修学校。学校不提供停车场所,校外停车不便,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整理:
1.报名表;
2.准考证;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
5.教师资格证书;
其中,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专门岗位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
7.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非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8.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文件、材料(以职称报考人员提供);
9.随军家属需提供配偶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家属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6332139);
军人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2226251);
10.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经历:提供单位书面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报考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或证书(岗位条件有要求则需提供);
(3)本人参赛或指导学生获奖证书(岗位条件有要求则需提供);
11.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需提供退役证和安置地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联系电话:思明区0592-5916001,湖里区0592-5721857,集美区0592-6213695,海沧区0592-6584027,同安区0592-7030677,翔安区0592-7880193;
1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
1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14.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四、其他事项
1.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2.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通过后,审核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表上签字、存底。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审后在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请及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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